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2025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精品1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員工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1
一、總則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
2、關心企業、熱愛本職工作、講究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做到文明禮貌服務,努力維護影城聲譽。
3、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提高服務質量、爭取更多客源。
4、嚴格執行國家計劃生育規定,落實各項計生措施。
二、工作態度
1、依時上、下班,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如要離開工作崗位必須經上級同意后方可離開。
2、上班時間不做私事、不打私人電話、不得陪親友在影院內瀏覽等。
3、工作時間不吃東西、喝酒或看書報,不高聲談話或閑聊。
4、在工作場所內要面帶笑容,熱情禮貌站立待客,急觀眾之所急。不得用粗言穢語譏諷觀眾,或用不禮貌、不理睬的行為對待觀眾。要處處為觀眾著想,讓觀眾高興而來滿意而歸。
5、服從上司的'安排和調配,對上司要禮貌,認真遵守影城的規章制度和做好崗位服務規范要求。
6、員工之間要真誠團結、互助互愛、共同努力搞好影城的業務,提高影城的聲譽。
7、關心企業、積極提出合理化的意見。愛護影城財務,勤儉節約、拾金不昧、拾獲觀眾遺留物品應及時上報,做個有職業道德的員工。
三、儀容儀表
1、員工上崗必須穿工作服,按規定佩帶工號牌,保持精神充沛及整齊清潔。
2、男員工不得留長頭發,發腳不遮蓋耳部及后衣領為適度,應勤修剪頭發。
3、女員工不得披頭散發,頭發長度不超過肩部為適度。不得梳怪異發型,保持清雅淡妝、不得濃妝艷沫,避免使用味濃的化妝品。
4、員工指甲應保持清潔,上班時不得佩戴過于夸張的飾物。
四、安全問題
1、注意防火、防盜。上、下班時注意檢查自己崗位地段的責任位置是否安全,發現事故苗頭、聞到異味要及時報告及查找原因。
2、遇到意外事故或在緊急情況下,全體員工必須服從值班經理的指揮,通力合作全力保護人身安全和影城公共財產。
五、內務制度
1、因工作崗位需要,影城發給員工工作制服及工號牌。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工作服及佩戴工號牌,部門主管有權隨時檢查。另外,除因工作需要或經批準外,不能穿著工作服離開影城,下班后須將工作服存放在本人更衣柜內。
2、離職時必須將工作服及工號牌等交回影城,如有遺失或損壞則按有關規定賠償。
3、工作服或工號牌遺失應立刻向上級報告,并按規定到財務部交費辦補領手續,所引起的一切責任由遺失物品者負責。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xxxxx有限公司;員工是指xxxxx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19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
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19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19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為9個月;2019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19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
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
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1條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
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九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70條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71條
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72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73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74條
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75條
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條
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77條
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78條
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79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80條
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81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范圍、
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
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 宿舍與食堂管理
第82條
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第83條
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84條
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85條
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后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86條
晚上12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時準時熄燈。
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
第88條
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衛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墻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干凈。
第89條、
伙房作業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盡量公平均勻。
第90條
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準,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條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嘩。
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伙房打飯、盛菜。
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條
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95條
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煙、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 附則
第96條
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97條
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98條
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
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99條、
本規章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通過,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且已向全體員工公布。
全體員工閱讀后簽名,并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100條 本規章制度自2019年3月24日生效。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3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6.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員工考勤
1.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2.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休息為法定節假日。
3.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遲到:9:10未到者一律按遲到處罰。當日在12點之前到公司者,扣除半天工資。在12點之后到公司者,扣除當天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5.請假: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每月1天帶薪休息);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部門經理請病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每月1天帶薪休息);其他請假(如婚假等)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
6.請假內的薪酬,依下列規定支給:?請假未超過規定天數或經批準延長請假時間者,其請假期間內薪酬照發。?逾期過后,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扣除當月當日工資,扣除工資=逾期天數×當日工資。
7.曠工:早上10:00之前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按曠工處理,每次罰金100元。當月累計曠工超過三次者,無基本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8.參考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部門經理請示后方可離開公司。
9.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加班費標準:為20元/小時;調休:累計加班時間10小時可調休一天。
10.每月10日為工資發放日。
三、薪酬績效與晉升
1.薪酬計算:基本工資+話費補貼+工齡工資+車輛使用補貼+績效工資經理基本工資:
部門員工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計算:參考公司管理制度,以每月實際績效為準。
3.公司以任人唯賢、唯能、唯績為原則,個人的成長和進步對于公司是很重要的,因為公司的未來取決于每一位員工的成功。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為工作勤奮、業績突出者提供晉升機會。
四、衛生規范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每個部門負責一個月的值日工作(詳見值日表)。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個人工作區內設施自己負責關閉,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等應該關閉的設施。
5、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五、工作要求
1.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2.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3.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4.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5.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六、保密規定
1.員工入職后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2.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3.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4.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5.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部門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八、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并分配到各部門(清單詳見后附表格),超出配額之外的物品填寫領用登記表。
2.每月10日之前,部門經理將本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綜合部專門負責人提交總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綜合部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各部門統一配發辦公物品。
九、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綜合部申請做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于年終考評后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經費管理
1、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準、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主管經理簽字后,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十二、出差細則
1、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3、出差費用的報銷:
交通費:實報實銷。
住宿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住宿標準為:xx元/天/人為基準實報實銷。
伙食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伙食費標準為:xx元/天/人基準實報實銷。
出差補助:xx元/天/人。
4.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出差途中,如出現接待費用,先請示領導,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
6.出差回來后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7.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供發票,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新員工入職及培訓
1.新員工入職
1).辦理入職手續,建立員工檔案。
2).員工入職后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之后辦理五險。
2.新員工入職后培訓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十四、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綜合部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3.名片印制程序
a.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
b.主管經理批準后會通知綜合部;
c.綜合部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印制完畢后發給當事人
4.名片使用
a.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范圍。
b.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準的名片。
c.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損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4
一、目的:
為使考勤規范化管理。
二、適用范圍:
全體員工。
三、考勤依據:
員工用考勤卡打卡作為出勤記錄。
四、考勤規定:
1、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在考勤鐘處打卡,出差期間考勤按有關規定辦理。
2、所有員工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
上午8:30——12:00
午餐12:00——13:00
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一人一卡,每天打卡兩次,打卡時間為:早晨8:30前,下午17:30以后(如需加班待加班完畢再打卡)。
4、無故未打卡者以缺勤論處;因故忘記打卡者,應在一天內提交“漏打考勤卡確認單”,由直接主管簽認后,交人事行政部補報出勤記錄,逾期每次扣10元,一個月內累計超過二次漏打卡的,從第三次起每次扣15元。
5、遲到或早退規定
因交通情況每月允許遲到3次,但每次不得超過15分鐘;凡遲到或早退15-30分鐘,每人每次扣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資及相關補貼;因偶發事故遲到,又無法及時通知上級和人事行政部,經查明屬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補假時間為到崗一天內。
6、曠工一日扣罰三日薪資。曠工確認:
員工未經批準擅自缺勤,事后無正當理由補假;員工謊報、偽造證明,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假期;員工不服從或違反工作安排,消極怠工;上下班未打卡的且未提報“漏打考勤卡確認單”。
7、所有考勤扣罰在當事人當月薪資中扣除。
8、考勤卡每人一張,應妥善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上交人事行政部。
9、各部門應認真進行外出登記,外出登記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月末報人事行政部以與考勤卡核對,并確認各部門外出登記是否有誤。商務部因見客戶而不能刷卡者應在部門內做好登記,如果外地拜訪客戶,時間為一整天以上者應到行政部登記;后臺外出見客戶不能刷卡者,應在行政部登記。
10、部門經理負責核準核實外出記錄,如有外出虛報者,當事人記為曠工,部門經理扣除一日薪資。
11、嚴禁代打卡,一經發現打卡者與被代打卡者以扣除半日薪資處理,一月內累計三次者,給予警告一次。
12、為鼓勵員工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人事行政部將考慮對一季度考勤無異常且規范打卡的員工設立全勤獎,由人事行政部發放全勤獎品或獎金。
五、加班管理規定
1、加班的涵義
加班是指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因業務需要而延長的工作時間。
2、加班控制原則
(1)所有員工應盡可能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
(2)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加班量,視實際工作需要準許員工加班,但每人每天加班時間,每人每月加班時間皆不得超出國家規定標準。
3、加班核準權限
員工加班由部門主管核準,部門經理加班需經總監或總經理核準,方為有效。
4、加班申請單送交時間
核準后的加班申請單于加班當天16:00之前送人事行政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遞交的,必須在加班次日10:00之前遞交,逾期視為加班無效。
5、加班考核
(1)加班第二天部門主管應核實加班內容,如實填實際加班情況表,人事行政部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加班時數。
(2)員工加班離開時需打卡,以便人事行政部最后確認加班時間。
6、加班登錄統計
人事行政部接到有效的加班申請單后,根據打卡記錄和實際加班情況表,應做好核對確認,登錄統計工作。
7、有效加班時數,可安排調休,原則上不計薪。當年的加班當年有效,每年11-12月的加班時數可延至次年的3月底前使用,過期作廢。
8、加班申請程序
(1)加班者填寫《加班申請單》。
(2)《加班申請單》經直接主管核準后,報人事行政部。
(3)《實際加班情況表》經直接主管核準后,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登錄統計有效《加班申請單》。
(5)人事行政部在考勤鐘采集加班打卡記錄并批準有效加班記錄。
(6)人事行政部根據員工需求安排調休。
六、請假規定
1、休假
(1)節日假:員工享受下列國家法定假日:元旦、勞動節、國慶節、春節。
(2)病假
①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休假為病假。
②員工請假必須由公司認可的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單。
③員工休病假時間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
④超過當月或當年累計病假天數的,視為缺勤。
(3)事假
①員工休事假,應提前1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如遇特殊情況,員工應在事假當日上班后2小時內通過電話請假。
②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事假未獲準,擅自不到公司上班的.,按曠工處理。確因特殊原因超出次數按事假扣薪,應提前報請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審批。
③員工應利用年假處理私人事務。
(4)婚假:員工婚假為3天,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夫妻雙方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公司給予員工3天喪假;
(6)產假: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工傷假:
①員工工傷的核準范圍、認定、工資給付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②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所發生的傷害事故不屬于工傷;
(8)年假:
①員工為公司服務滿一年后,可享受年假;年假按年度安排,不跨年累計。
②連續工作滿1年,年假為3天;本公司工齡每增加1年,年假相應增加1天;年假最長不超過5天。
③員工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休完當年年假,請年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④員工當年內病假及事假累計達25天的,自動喪失該年度原可享有的全部年假。
(9)員工請假應逐級批準:
①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兩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或重要崗位員工請假由總經理審批。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②總監請假,需提前報請總經理批準,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10)請/休假薪資發放標準:
①節日假、年假、婚假、喪假、公假為有薪假期;
②產假、病假發基本工資的70%,補貼全額扣除;
③事假、缺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及補貼(每月按21天計算);
④曠工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每月按21天計算)外,根據有關處分條款處理。
⑤員工請休婚假、喪假、病假、產假,遇節假日不順延。
2、員工確因突發事件未能按規定手續事先請假的,應于當日公司上班半小時內告知直接主管,說明請假事由,員工上班后第一天2小時內應補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交人事行政部核準后才有效,當天往返的無須打卡,但離開與返回時需到前臺確認,當天不返回公司的請假,離開時需打卡。
3、員工一個月內只準發生一次6.2條的情況,
4、如未經核準即無故擅自缺勤者以曠工論處。
5、加班請假
(1)有特別因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直接主管聲明,(未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委),否則一經派定即需按時到位加班,加班補休按公司規定執行。
(2)加班期間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應向直接主管或值班人員口頭請假。
6、申請三天以上一周以內假期者需提前一周申請,申請一周以上假期和申請年假者,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員工請假3天以上和請年假者部門主管核準后,需交上一級主管核準方有效。
7、員工請假前必須事先選定代理人,須經直接主管核準,如無合適代理人,則由核準人代理,核準人有義務關注代理人是否勝任。
8、員工請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累計每年不得超過30天。
9、請假程序:
(1)請假人填寫《請假申請單》
(2)《請假申請單》加相關證明,經主管核準。
(3)經批準的《請假申請單》附相關證明,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審核手續有效性,認可后核準。
(5)打卡離開公司。
(6)如提前結束休假,應及時到人事行政部銷假。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于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頻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頻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頻打卡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注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后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后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準權限: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準,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準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后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系申請續假,帶返崗后及時補辦續假證明并報于考勤員。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報備。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調休要提交調休申請。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____日—____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于每月____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按照_______處罰。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6
1、考勤:遲到。一次10元(按自然月計算),一月遲到三次以上,每次扣30元(包括前兩次)。
事假。按每次30元處理,(若半天事假則15元處理)無故曠工者按每次扣100元處理,累計無故曠工三次按自動離職處理(無故曠工三次或以上,視為自動離職,當月無工資)。
2、上班時間須佩戴工牌,著裝整潔,大方、得體,不得穿著牛仔褲。男性標準著裝:西裝,襯衫,領帶,西褲,皮鞋。女性著裝大方得體,高跟鞋。
3、辦公期間,不得在辦公司內大聲喧嘩、打鬧、吃東西。愛護公司財物,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4、工作期間,公司電腦不可以做與工作無關的用途,例如玩游戲,聽音樂等。違規者,發現一次扣100元,屢教不改者,扣除當月工資。
5、員工在試用期期間,出勤不足15天者(包括被公司勒令離職)當月無工資。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记诠芾砉ぷ髀涞綄嵦帯8鞑块T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條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實行單休制,每周日為正常休息日。
4、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遲到、早退
1、于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于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第七條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第八條病假
1、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國家承認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值班、加班
1、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向部門領導申請,然后提交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當日或工作期內未完成的工作不屬于加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條國定假日
按實際規定執行,辦公室需提前三天發文通知。
第十二條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
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定給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計最多不超過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定。
3、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定給予補償。
5、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婚嫁休婚假3-10個工作日。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前15天開始休假;
3、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5、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女職工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工傷假。
1、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西安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一天;
3、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
4、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公假
1、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鑒定;
3、依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第十九條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考勤。
1、記錄員工出勤情況。8:25~8:30前臺打卡登記,8:40前臺記錄匯報每天已到公司員工,將考勤交給企管人員。8:40~9:00考勤人員核對前臺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每周一考勤人員根據周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統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匯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第二十五條其他辦公地點
1、各辦公地點考勤人員每日記錄員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交本辦公地點負責人審批后,連同所有考勤資料交公司考勤人員。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第六章工資的扣發及處罰
第二十七條遲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100元,累計五次扣發基本工資20%。
第二十八條曠工者,扣發曠工時間三倍的薪資。
第二十九條事假者,扣發事假期間薪資。
第三十條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發薪資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70%;三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90%。第三十一條符合考勤未到崗原因之一,即扣發全勤獎。
第三十二條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以伍拾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考勤延誤或薪資核算延誤對主要責任人處以貳百元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使考勤規范化管理。
二、適用范圍:
全體員工。
三、考勤依據:
員工用考勤卡打卡作為出勤記錄。
四、考勤規定:
1、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在考勤鐘處打卡,出差期間考勤按有關規定辦理。
2、所有員工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
上午8:30——12:00
午餐12:00——13:00
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一人一卡,每天打卡兩次,打卡時間為:早晨8:30前,下午17:30以后(如需加班待加班完畢再打卡)。
4、無故未打卡者以缺勤論處;因故忘記打卡者,應在一天內提交“漏打考勤卡確認單”,由直接主管簽認后,交人事行政部補報出勤記錄,逾期每次扣10元,一個月內累計超過二次漏打卡的,從第三次起每次扣15元。
5、遲到或早退規定
因交通情況每月允許遲到3次,但每次不得超過15分鐘;凡遲到或早退15—30分鐘,每人每次扣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資及相關補貼;因偶發事故遲到,又無法及時通知上級和人事行政部,經查明屬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補假時間為到崗一天內。
6、曠工一日扣罰三日薪資。曠工確認:
員工未經批準擅自缺勤,事后無正當理由補假;員工謊報、偽造證明,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假期;員工不服從或違反工作安排,消極怠工;上下班未打卡的且未提報“漏打考勤卡確認單”。
7、所有考勤扣罰在當事人當月薪資中扣除。
8、考勤卡每人一張,應妥善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上交人事行政部。
9、各部門應認真進行外出登記,外出登記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月末報人事行政部以與考勤卡核對,并確認各部門外出登記是否有誤。商務部因見客戶而不能刷卡者應在部門內做好登記,如果外地拜訪客戶,時間為一整天以上者應到行政部登記;后臺外出見客戶不能刷卡者,應在行政部登記。
0、部門經理負責核準核實外出記錄,如有外出虛報者,當事人記為曠工,部門經理扣除一日薪資。
11、嚴禁代打卡,一經發現打卡者與被代打卡者以扣除半日薪資處理,一月內累計三次者,給予警告一次。
12、為鼓勵員工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人事行政部將考慮對一季度考勤無異常且規范打卡的員工設立全勤獎,由人事行政部發放全勤獎品或獎金。
五、加班管理規定
1、加班的涵義
加班是指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因業務需要而延長的工作時間。
2、加班控制原則
(1)所有員工應盡可能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
(2)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加班量,視實際工作需要準許員工加班,但每人每天加班時間,每人每月加班時間皆不得超出國家規定標準。
3、加班核準權限
員工加班由部門主管核準,部門經理加班需經總監或總經理核準,方為有效。
4、加班申請單送交時間
核準后的加班申請單于加班當天16:00之前送人事行政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遞交的`,必須在加班次日10:00之前遞交,逾期視為加班無效。
5、加班考核
(1)加班第二天部門主管應核實加班內容,如實填實際加班情況表,人事行政部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加班時數。
(2)員工加班離開時需打卡,以便人事行政部最后確認加班時間。
6、加班登錄統計
人事行政部接到有效的加班申請單后,根據打卡記錄和實際加班情況表,應做好核對確認,登錄統計工作。
7、有效加班時數,可安排調休,原則上不計薪。當年的加班當年有效,每年11—12月的加班時數可延至次年的3月底前使用,過期作廢。
8、加班申請程序
(1)加班者填寫《加班申請單》。
(2)《加班申請單》經直接主管核準后,報人事行政部。
(3)《實際加班情況表》經直接主管核準后,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登錄統計有效《加班申請單》。
(5)人事行政部在考勤鐘采集加班打卡記錄并批準有效加班記錄。
(5)人事行政部根據員工需求安排調休。
六、請假規定
1、休假
(1)節日假:員工享受下列國家法定假日:元旦、勞動節、國慶節、春節。
(2)病假
①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休假為病假。
②員工請假必須由公司認可的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單。
③員工休病假時間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
④超過當月或當年累計病假天數的,視為缺勤。
(3)事假
①員工休事假,應提前1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如遇特殊情況,員工應在事假當日上班后2小時內通過電話請假。
②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事假未獲準,擅自不到公司上班的,按曠工處理。確因特殊原因超出次數按事假扣薪,應提前報請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審批。
③員工應利用年假處理私人事務。
(4)婚假:員工婚假為3天,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夫妻雙方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公司給予員工3天喪假;
(6)產假: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工傷假:
①員工工傷的核準范圍、認定、工資給付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②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所發生的傷害事故不屬于工傷;
(8)年假:
①員工為公司服務滿一年后,可享受年假;年假按年度安排,不跨年累計。
②連續工作滿1年,年假為3天;本公司工齡每增加1年,年假相應增加1天;年假最長不超過5天。
③員工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休完當年年假,請年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④員工當年內病假及事假累計達25天的,自動喪失該年度原可享有的全部年假。
(9)員工請假應逐級批準:
①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兩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或重要崗位員工請假由總經理審批。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②總監請假,需提前報請總經理批準,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10)請/休假薪資發放標準:
①節日假、年假、婚假、喪假、公假為有薪假期;
②產假、病假發基本工資的70%,補貼全額扣除;
③事假、缺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及補貼(每月按21天計算);
④曠工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每月按21天計算)外,根據有關處分條款處理。
⑤員工請休婚假、喪假、病假、產假,遇節假日不順延。
2、員工確因突發事件未能按規定手續事先請假的,應于當日公司上班半小時內告知直接主管,說明請假事由,員工上班后第一天2小時內應補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交人事行政部核準后才有效,當天往返的無須打卡,但離開與返回時需到前臺確認,當天不返回公司的請假,離開時需打卡。
3、員工一個月內只準發生一次6.2條的情況。
4、如未經核準即無故擅自缺勤者以曠工論處。
5、加班請假:
(1)有特別因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直接主管聲明,(未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委),否則一經派定即需按時到位加班,加班補休按公司規定執行。
(2)加班期間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應向直接主管或值班人員口頭請假。
6、申請三天以上一周以內假期者需提前一周申請,申請一周以上假期和申請年假者,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員工請假3天以上和請年假者部門主管核準后,需交上一級主管核準方有效。
7、員工請假前必須事先選定代理人,須經直接主管核準,如無合適代理人,則由核準人代理,核準人有義務關注代理人是否勝任。
8、員工請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累計每年不得超過30天。
9、請假程序:
(1)請假人填寫《請假申請單》
(2)《請假申請單》加相關證明,經主管核準。
(3)經批準的《請假申請單》附相關證明,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審核手續有效性,認可后核準。
(5)打卡離開公司。
(6)如提前結束休假,應及時到人事行政部銷假。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后,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后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后,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準)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準;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閑聊;
4、不準干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涂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質量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對來公司聯系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系,經同意后填寫《來客登記》,并辦理貴賓證后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會客。
第六章標志牌管理
第十六條員工標志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如標志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志牌。
第十九條不準借(借給)他人標志牌。
第七章獎勵
第二十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努力鉆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通過各種形式勇于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處罰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后,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并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并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 年 月 日開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安全管理、培訓、考核制度
一、建立安全領導小組,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書。
二、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監督、公安、消防和交通運管部門有關的政策、法規,經常分析企業安全狀況,及時制定相應的方案和措施。
三、定期對車主和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嚴格把關,做到從業人員持證上崗,規范操作,安全駕駛。
四、健全車主和駕駛員檔案,健全培訓檔案。
五、及時辦理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手續,嚴禁未審車輛和脫保車輛營運。
六、堅持車輛“三檢”制度,定期對車輛保養和維修,保證車輛技術性能良好。
七、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必須派押運員押運,使安全工作做到萬無一失。
八、及時參與事故處理,并協助有關部門落實責任。
九、不斷總結安全工作經驗和教訓,及時上報各類報表。
第二章安全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跟蹤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配合有關部門,不定期地對車輛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二、安全科負責每月對所屬車輛進行一次以上的安全技術檢查。
三、每月的安全檢查應做好詳細記錄,并經單車車主簽名后存檔備案
四、安全人員在對車輛檢查時發現隱患應及時匯報并做好原始記錄,實行跟蹤管理制度。
五、由安全科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必要時收回證件停止營運。
六、整改合格后,由修理廠家開出維修合格出廠證明方可正常營運。
七、建立事故隱患整改檔案,及時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分析,總結經驗,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行。
第三章安全例會和車輛保險制
一、有關負責人每月應召開一次以上安全生產例會。
二、安全科要組織駕駛員、押運員和各車主及時宣傳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并做好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三、安全科負責車輛的強制保險。
四、及時通知車主投保續保,第三者責任險必須在十萬以上。危貨車輛必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五、單車保險應及時足額投保,保險單本由公司統一存檔備查。
六、嚴禁車輛漏保、過期現象的發生。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11
一、考勤目的
1、為了規范員工,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準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并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后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于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后,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匯總后于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并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后,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獎勵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發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90天的連續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后,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并注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12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 -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13
1、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2、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3、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4、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5、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6、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蛴挟愇?,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7、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8、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9、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10、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11、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12、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14
紀律處分
任何違反公司規定的員工都要接受紀律處分。
紀律處分類別:警告(扣績效分2分)、記小過(扣績效分5分)、記大過(扣績效分10分)、解除勞動合同(辭退)。
第一條警告
1、無故不參加訓練、集會、會議、培訓會者;
2、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未如期完成者;
3、帶外人進宿舍未遂者;
4、涂寫墻壁、機器設備等有礙觀瞻者;
5、廠證無照片或私自亂貼照片者;
6、用公司座機打私人電話者;
7、損壞公司財物及浪費公司資源(如電燈、電腦下班未關)情節較輕者;
8、檢查、監督(包括品質)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者,情節較輕者;
9、未到下班時間等候打卡者(同時應按早退處理)
10、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在工作區域內),未造成事故者;
11、初次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
12、不按要求分類放置垃圾或報廢品者;
13、不按作業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規程)或上級指示的正確方法作業未造成損失者;
14、擅自在公告欄張貼或涂改公告者;
15、加班時間無故不到;
16、不按規定戴帶安全防護設施(如如口罩、耳塞等);
17、在公司未按規定的路線行走或私自進入禁區域;
18、未經許可擅自翻閱他人非機密文件、資料者;
19、因監督、監督不力造成經濟損失200元以下者;
20、違反公司其它相關管理規定者。
第二條記小過
1、以上各項情節嚴重者;
2、故意刁難、工作不配合或妨礙他人工作者;
3、工作時間從事私人事務者;
4、虛報考勤者;
5、故意阻礙保安人員、稽查人員執行公務者;
6、未經允許翻閱公司機密文件,但信息未外泄者;
7、造遙生事,誹謗或誣告他人;
8、未經批準擅自拆卸公司設備(設施)或非電氣作業人員從事電氣作業者;
9、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未造成事故者;
10、不按作業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規程)或上級指示的正確方法作業或過失發生工作失誤,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下者;
11、未經許可擅自帶人參觀者;
12、出入廠區(含宿舍飯堂)或攜帶物品出入拒絕保安檢查者;
13、故意泄露本人工資,或在同事中相互打聽、造謠、散布他人收入,干擾正常工作秩序者;
14、過失造成報表資料失實或虛構獎懲事由者;
15、撕毀公告或公文者;
16、消極怠工者;
17、文件管理未按規定管控文件,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8、因監督、監管不力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下者;
19、違反公司管理中相關規定者;
第三條記大過
1、以上各項情節嚴重者;
2、在公司內罵人、大聲吵架、形象較壞者;
3、在公司內頂撞上級,影響較壞者;
4、對上級或客人態度粗暴;
5、非為謀取不當得或規避責任仿冒他人簽名、私刻他人印章以及更改報表、表單及其它資料內容未造成后果者;
6、因監督、監管不力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者;
7、不服從主管人員指導,屢勸不聽者;
8、上班時間喝酒,帶醉意上班、影響壞者;
9、上班時間睡覺但未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10、托人或代人簽到、刷卡者;
11、未經批準擅自拆卸或操作公司設備及有技術性工具者(未造成重大人員或物品損失);
12、行為粗暴,屢勸不改者;
13、擅自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廠區者;
14、在禁止吸煙區吸煙者;
15、遺失公司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16、不按規定操作各類機器造成危險者;
17、工作時間接電話,屢勸不改者(公司允許者除外);
18、在同事中散布不利于上司領導工作的言論情節嚴重者;
19、擅自挪用、損壞公司消防器材者;
20、私自撕毀公司各類文件、公告、通告或不執行者;
21、違反公司管理中相關規定者;
第四條解除勞動關系(辭退)
1、采用欺詐手段與公司建立的'勞動關系,如:
1)使用虛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證;
2)虛構簡歷或工作經歷(包括虛填入職時要求填寫的一切資料);
3)使用虛假學歷證明(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特殊崗位操作證等;
4)以其它欺詐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行為。
2、采用威脅等手段與公司建立的勞動關系;
3、試用期內試用不合格者(不予經濟處罰);
4、違反“勞動法”第25條(二)之規定之行為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勞動法第25條(二)所指“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制度”在本公司指以下行為:
1)在廠內、廠外打架或參與聚眾斗毆者;
2)在與同事爭執中出示兇器者;
3)威脅、恐嚇、勒索、毆打上司、同事、公然侮辱上級者;
4)盜竊公司財物或員工私人財物;
5)在公司內吸煙致災害事故發生;
6)一個月內上班時間睡覺兩次(含二次以上);
7)被刑事處罰;
8)一年內代他人打考勤卡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達三次(含)以上;
9)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三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0次(含)以上;
10)拒絕管理人員合理的工作調配,經3次教育后仍拒不執行者;
11)盜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12)違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經兩次(含兩次)以上指正后仍不改正的;
13)故意損壞機器、設備、產品,浪費原料等;
14)聚眾結伙,參與罷工,妨害生產和生活秩序經指正不予以改正的;
15)酗酒滋事妨礙生產、生活秩序者;
16)未經公司書面同意,在外從事與公司相同業務或與公司利益有沖突的工作者;
17)仿冒他人簽名(或私刻他人印章)謀取非份利益或規避責任者;
18)組織、領導、煽動鬧事或罷工者;
19)張貼或散布虛假煽動性文字,圖畫等足以破壞公司與員工關
20)更改報表、公文、表單及其它資料內容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1500元以上者;
21)藏匿、吸食毒品者;
22)其它應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制度的行為。
5、違反《勞動法》第25條(三)之規定予以解除勞動關系?!秳趧臃ā返?5條(三)所指“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在本公司指以下行為:
1)不按作業指引(含安全操作規程)或上級批示的正確方法作業造成嚴重損失者(如:造成人員殘疾或死亡或財產損失1500元以上)
2)為謀取不當得利,弄虛作假作假、涂改、偽造單據(發票)或原始記錄者;
3)因工作監督、監管不力造成公司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者;
4)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5)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當利益;
6)貪污受賄、挪用、虧空公款者;
7)其它應視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的行為;
8)請假前往它處找工作者;
9)拉幫結派制造分裂者;
10)盜用公司印章者;
11)員工違反公司頒布的其它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出現時;
12)員工之行為若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時,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附件
1、警告一次扣除現金20元,小過一次扣除50元、大過一次扣除100元;
2、三次警告累計為一次小過;三次小過累計為一次大過;
3、記大過達二次后,第三次予以辭退。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15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加強員工規范管理,提高企業美譽度,對實驗服的制作、領用、發放、著裝實施統一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技術部全體員工。
三、職責
1、技術部負責實驗服的制作、發放、登記、檢查、折舊等手續辦理。安排專人對實驗服制作、領用、折舊扣款、庫存等情況進行匯總,建立臺賬,并于每年年底對當年實驗服情況進行匯總分析。
四、配發數量
每人一套
五、實驗服制作
1、實驗服的面料、顏色、款式由公司統一標準,后期延續性制作時按標準進行,如更換款式布料時,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實驗服每一年更換一次,由技術部負責統計使用實驗服一年的人員名單,在換季時按公司規定款式面料進行制作。
3、員工配發的實驗服發生丟失、損壞的,在交納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裝領用
1、實驗服制作完畢后,技術部負責辦理入庫手續后通知相關人員領用。對不合體的應及時讓廠家登記整改,并做好記錄,整改周期為接整改員工通知后三十個工作日完成。
2、領用時需填寫《實驗服領用登記表》,表上應注明日期、領用人、領用實驗服類別(秋冬裝、夏裝)、款式、數量等。,
3、新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員工不予領用實驗服,可根據公司實驗服的顏色、款式等自行解決。
七、備用工裝管理
1、技術部做好備用工裝的.管理工作。
2、技術部應做好備用服裝的補充工作,當備用實驗服少于4套時應及時制作,以備使用。
3、備用實驗服應入庫妥善保管,注意防蟲防潮污染,保證能隨時使用。
八、著工裝要求
1、技術部所有員工進入實驗室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實驗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實驗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等現象。
九、工裝折舊
1、自實驗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1年以上者,員工辭職(辭退)時,不收取實驗服費用。
2、自實驗服發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實驗服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3自實驗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半年年者,辭職時,收取實驗服成本價100%費用,被辭退收取實驗服成本價80%費用。
4、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實驗服丟失、失竊的,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實驗服成本價/套,)。
十、遵守事項
1、進入實驗室必須著實驗服;
2、員工對配發的實驗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實驗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實驗服;
5、實驗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技術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計入當月績效考核成績;
十一、附則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由技術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對員工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3.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5.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八條:生產、辦公場所嚴禁吸煙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十條: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一條: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準方可進出。
第十三條:宿舍里嚴禁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第十四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人啟示,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操作規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一條: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第二十二條: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原材料及產成品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參加企業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六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七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二十八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員工有義務提高勞動技能水平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三條: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元。
第三十四條: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第三十五條:違公司管理制度的給予全廠通報的處分,對于通報處罰不認可的給予打掃廠區衛生處分(工作時間以外,不計報酬)。
第三十六條:員工以書面形式提出對于公司發展有利的建議,經公司領導考慮其可行性后,給予現金獎勵(1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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