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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合同制度規范

      發表時間:2025-05-02

      購合同制度規范(實用十四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購銷合同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1

      為更有效的制止鋪張、浪費現象,切實管理好辦公經費,依據相關法規、政策,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采購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要由民主推薦,成立采購管理小組,至少三人以上。

      二、對常規性及較大宗的單位辦公用品的采購,年初要有具體詳細的計劃,并報單位領導辦公會審批。

      三、對單筆購置5000元,批量購置10000元的固定資產,要上報局機關審批。

      四、采購單價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來源:)低值易耗品和日常辦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內的日常開支由辦公室負責人審批決定;購置單價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項目由辦公室負責人報請局分管領導審批。

      五、辦公室對所采購的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應進行入庫清點、造冊登記,對價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應建立相應臺賬,對其領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記。領取時要經辦公室負責人審批通過,履行必要的領借手續,一旦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六、采購小組在外出采購時,不得一人獨自行動,須3人以上集體行動。

      七、采購小組在外出采購時,對所購物品需經市場調查,做到心中有數。嚴把質量關,力爭使所購物品物美價廉。

      八、采購小組在采購后,對采購發票要嚴格按照財務制度把關,發票內容要實事求是,所購物品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款、經辦人等內容應齊全。

      九、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2

      一、 經費的審批報銷

      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由校長把關,總務主任負責實施,全體師生員工應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支持財會人員履行職責。校長負責處理學校經費開支中的重大問題。

      1、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核財務開支的制度,凡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都由校長簽予以報銷。購置貴重物品價1000元以上須經校務會討論決定。

      2、凡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校領導,教職工參加的會議,外出聽課,學術討論會,參觀考察,函授學習等的開支,必須經校長同意,在通知單上批文,附在報銷單據上,經總務部門審核,校長簽,按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報銷。

      3、學校同意購買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衛生用品、實驗儀器及藥品的報銷,原則上應持有國家統一正式票,由購物人,財物保管員驗收人簽,總務主任簽,校長審核簽,及時報銷。手續不齊全者出納和會計應予以拒報,否則,當事人和財會人員以作差錯事故處理。

      4、財會人員發現在經費使用中,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或違反財經紀律的.,應履行職責,向主任和校長匯報,及時處理,否則,作失職論處。

      5、學校的基建項目校長全權負責把關,預、結算簽后予以支出。

      二、財物(校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公物采購、審批、管理做到計劃購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責任明確,據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本著勤儉辦學的原則,全校師生員工必須人人愛惜學校財物,人人參與財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識,切實加強財物的常規管理。

      1、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按行政管理體制,實現行政負責人和使用管理人員雙重責任制。根據校產分布情況,按使用單位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誰用誰管,有獎有罰。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核、采購、驗收、報銷手續,經會計和財物管理員按發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帳、冊制度,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物價一致。

      5、總務處每學期對校產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產清冊一式三份,總務處和有關處室財務管理員各執一張貼在本辦公室內。辦公物品的使用情況作為評比先進辦公室的一項指標,辦公室內公物的遺失或損壞,各科室負責人應予及時查處。

      7、固定資產的減少,包括調出及報廢、損、丟失、變價等都必須經過部門負責人,校產管理員的鑒定,填報“申報單”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備案。

      8、班級課桌凳,衛生用具,教學用品,電器,設備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實到人保管使用。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3

      一、請購及其規定

      1. 請購的定義

      請購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門根據生產需要確定一種或幾種物料,并按照規定的格式填寫一份要求獲得這些物料的單子的整個過程。

      2. 請購單的要素

      完整的請購單應包括以下要素:

      請購的部門; 請購物品所屬項目; 請購的用途; 請購的物品名; 請購的物品數量;

      請購的物品規格; 請購物品的樣品、圖紙或技術資料等; 請購的物品的要求時間;

      請購如有特殊需要請備注; 請購單填寫人; 請購部門主管; 請購單審核人; 采購副總審核;

      財務審核人; 公司總經理。

      3. 請購單及其提報規定

      ⑴ 請購單應按照要素填寫完整、清晰,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采購部門;

      ⑵ 固定資產申購按照附表一(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的格式進行填寫提報;

      ⑶ 其他材料設備及工程項目申購按照附表二(物資采購申請表)的格式填寫提報;

      ⑷ 日常零星采購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資采購審批單)的格式填寫提報;

      ⑸ 請購部門在提報請購單是應要求采購部簽字接收人請購部門備份;

      ⑹ 涉及到請購數量過多時可以附件清單的形式進行提交,為提高效率該清單的單子文檔也需一并提交;

      ⑺ 遇公司生產、生活急需的物資,公司領導不在的情況,可以電話或其他形式請示,征得同意后提報采購部門,簽字確認手續后補。

      ⑻ 如果是單一來源采購或指定采購廠家及品牌的產品,請購部門必須作出書面說明。

      ⑼請購單的更改和補充應以書面形式由公司領導簽字后報采購部。

      4. 公司物資請購單的提報部門

      ⑴ 公司經營生產的物資、勞務、固定資產、工程及其他項目由生產部門提報;

      ⑵ 公司生活及辦公的物資、固定資產、服務或其他生活及辦公項目由辦公室提報; ⑶ 公司各部門專用的物資由各部門自行提報。

      二. 請購單的接收及分發規定

      1. 請購的接收要點

      ⑴ 采購部在接收請購單時應檢查請購單的填寫是否按照規定填寫完整、清晰,檢查請

      購單是否經過公司領導審批;

      ⑵ 接收請購單時應遵循無計劃不采購,名稱規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購,圖紙及技術資料不全不采購,庫存已超儲積壓的物資不采購的原則;

      ⑶ 通知倉庫管理人員核查請購物資是否有庫存;

      ⑷ 對于不符合規定和撤銷的請購物資應及時通知請購部門。

      2. 請購單的分發規定

      ⑴ 對于請購單采購部應按照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進行分工處理;

      ⑵ 對于緊急請購項目應優先處理;

      ⑶ 無法于請購部門需求日期辦妥的應通知請購部門;

      ⑷ 重要的項目采購前應征求公司相關領導的建議。

      3. 采購周期的規定

      ⑴ 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萬元以下的零星采購項目或預算在1萬元以下可市區采購的物資及產品的采購周期不應超過5天;

      ⑵ 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萬元以上的項目比價采購,采購周期不應超過15天;

      ⑶ 請購部門應按照以上規定的時間提前提報請購單采購部如未能按時完成采購任務

      時應向領導說明原因;

      ⑷ 遇到緊急采購應匯報公司領導采取快速優先采購的策略。

      三. 詢價及其規定

      1. 詢價前應認真審閱請購單的品名、規格、數量、名稱,了解圖紙及其技術要求,遇到問題應及時的與請購部門溝通;

      2. 屬于相同類型或屬性近似的產品應整理、歸類集中打包采購;

      3. 對于緊急請購項目應優先處理;

      4. 所有采購項目上必須向生產廠家或服務商直接詢價,原則能不通過其代理或各種中介結構詢價;

      5. 對于請購部門需求的物資或設備如有成本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薦采購替代品;

      6. 詢價時對于相同規格和技術要求應對不同品牌進行詢價;

      7. 在詢價時遇到特殊情況應書面報請公司領導批示。

      四. 比價、議價

      1. 對廠商的供應能力,交貨時間及產品或服務質量進行確認;

      2. 對于合格供應商的價格水平進行市場分析,是否其他廠商的價格最低,所報價格的綜合條件更加突出;

      3. 收到供應單位第一次報價后應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設定議價目標或理想中標價格。

      4. 重要項目應通過一定的方法對于目標單位的實力,資質進行驗證和審查,如通過進行實地考察了解供應商的各方面的實力等;

      5. 參考目標價格與擬合作單位進行價格及條件的進一步談判。

      五. 比價、議價結果匯總

      1. 比價、議價匯總前應匯報公司相關領導,征得同意后方可匯總;

      2. 比價、議價結果匯總應按照附表六(比價/招標匯總表)的格式完整列出報價、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價格條件、列出擬選用單位及選用理由,按照一定順序逐一審核;

      3. 如比價、議價結果未通過公司領導審核應進行修改或重新處理。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采購行為,兼顧質量和成本,在保證公司開發項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設備)質量,減少投資成本,設備材料采購管理制度。提高對供應商的談判能力,以獲得較優性價比的采購物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稱“公司”是指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無獨立法人資格的區域性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中材料(設備)領導小組是指在材料(設備)采購和招投標過程中實施工作指導和監督工作的管理機構。

      第四條:分公司設有采購部的,材料(設備)采購工作由采購部門負責;分公司未設采購部的應在工程部下增設專職采購人員負責材料(設備)采購事宜。

      第五條:本制度所稱采購人員包括公司采購管理中心人員、各分公司采購人員及其它部門直接或間接參與采購工作的人員。

      第六條:材料(設備)采購的具體流程和細則在《材料(設備)采購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

      第七條:單宗采購總額預計300萬以上(含)或統一采購能夠獲得較優惠的`材料(設備)由公司采購管理中心實施采購工作,單宗采購總額預計300萬以下(不含)由分公司實施采購工作。

      第七條:本制度由總則、采購組織機構、采購人員職責、工作原則、職業規范和罰則六部分組成。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八條:材料(設備)采購組織架構:

      公司材料(設備)采購領導小組

      公司采購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設備)采購領導小組

      分公司采購部(工程部)

      專職采購人員

      第九條:公司材料(設備)采購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公司財務總監、工程部經理等組成,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其它人員為組員。

      第十條:分公司材料(設備)采購領導小組由分公司經理、生產副經理、財務經理和工程部經理等組成;分公司經理任組長,其它人員為組員。

      第十一條:公司監事會和公司審計部有權對公司、分公司采購及采購招標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十二條:公司材料(設備)采購領導小組職責:

      ⑴、對公司及分公司所有采購工作實施指導和管理;

      ⑵、依據材料(設備)采購管理中心提供的報告確定長期戰略合作伙伴;

      ⑶、負責對分公司權限之外的材料(設備)采購招標形式、招標主持人、正式投標人、招標文件的審批及中標人的確定;

      ⑷、對分公司權限之外的材料(設備)采購招標工作實施監督;

      ⑸、負責對采購管理中心提出的技術、經濟、節能等方面的替換方案和建議做出評審和確定;

      ⑹、對采購管理中心上報的供應商及其產品分析、對比報告做出批復;

      ⑺、監督采購管理中心的運行方式、工作方法及相關文件下發;

      ⑻、其他必須由公司材料(設備)采購領導小組完成的工作。

      第十三條:分公司材料(設備)采購領導小組職責

      ⑴、對分公司的材料(設備)采購工作實施指導和管理;

      ⑵、對分公司采購人員所上報的《招標主持人請購單》做出批復;

      ⑶、分公司權限內的招標采購工作的監督和實施;

      ⑷、委派專職的采購人員和具體的材料(設備)采購領導小組采購招標主持人;

      ⑸、對分公司權限范圍內的材料(設備)采購招標形式、正式投標人、招標文件及定購合同的初步評審;

      ⑹、對分公司采購人員所上報的文件和報告做出批示;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5

      合同評審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旨在確保合同的合法合規性、經濟效益和風險控制。該制度涵蓋了從合同起草到簽訂的全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合同草案的初步審查

      2. 法律合規性評估

      3. 商務條款審核

      4. 風險評估與防控

      5. 決策審批流程

      6. 修訂與確認

      7. 簽訂與歸檔

      內容概述:

      1. 法律合規性:檢查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稅法、勞動法等相關法規。

      2. 商務條款:審查合同中的價格、付款條件、交付時間、售后服務等關鍵商務條款,確保符合公司利益。

      3. 風險識別:識別潛在的.法律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制定相應的應對策略。

      4. 審批流程:設立明確的審批層級,由相關部門和管理層逐級審核,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和效率。

      5. 溝通協調:在評審過程中,各部門間需有效溝通,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6. 文檔管理:對評審過程的記錄和合同文件進行妥善管理,便于后期查詢和追溯。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6

      一、平等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的規定,平等原則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當事人,在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訂立合同的原則。

      這一原則包括三方面內容:

      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論所有制性質,也不問單位大小和經濟實力的強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當事人所取得財產、勞務或工作成果與其履行的義務大體相當;要求一方不得無償占有另一方的財產,侵犯他人權益;要求禁止平調和無償調撥。

      3、合同當事人必須就合同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駕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更不得以強迫命令、脅迫等手段簽訂合同。

      二、自愿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的規定,民事活動除法律強制性的規定外,由當事人自愿約定。

      訂立合同自愿原則的內容包括:

      1、訂不訂立合同自愿;

      2、與誰訂合同自愿;

      3、合同內容由當事人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自愿約定;

      4、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變更有關內容;

      5、雙方也可以協議解除合同;

      6、可以自由約定違約責任,在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以自愿 選擇解決爭議的方式。

      三、公平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公平原則要求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要公平合理具體包括:

      1、在訂立合同時,要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風險的合理分配;

      3、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違約責任。

      四、誠實信用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的規定,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全過程中,都要誠實,講信用,不得有欺詐或其他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為。

      五、善良風俗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規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風俗原則。

      1、合同的內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精神和原則。

      2、合同的內容要符合社會上被普遍認可的道德行為準則。

      合同的訂立是當事人之間產生權力義務的基礎,當事人必須根據法律規定的原則訂立合法有效的合同,這是合同履行的基礎。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7

      1. 保障權益:勞務合同制度能夠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減少因理解歧義導致的`糾紛。

      2. 規范管理:通過制度化管理,企業可以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效率,降低管理風險。

      3. 維護穩定:明確的合同規定有助于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降低員工流動率,保持企業運營穩定。

      4. 法律保護:遵守法律法規,避免因違法操作引發的法律糾紛,保護企業的聲譽和利益。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8

      為了提高學校有限公用經費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按照有關財政、采購、審計、法規及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計劃制度

      1.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支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如需采購物資需提前兩周填寫《物資購置申請表》,送交總務處匯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后執行。

      3.由于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采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采購計劃。

      4.凡采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準,主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方能執行。

      5.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采購。

      二、物資采購制度

      1.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

      2.專業性較強的儀器設備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學校進行采購。

      3.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采購物資。

      4.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賬手續。

      三、物資采購要求

      1.采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采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建立采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資采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1000元以內,可以現金支付。

      2.采購物資在1000元以上,實行轉賬支付。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9

      1.公司采購合同的內容

      公司采購合同的條款構成了采購合同的內容,應當在力求具體明確,便于執行,避免不必要糾紛的前提下,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商品的品種、規格和數量

      商品的品種應具體,避免使用綜合品名;商品的規格應具體規定顏色、式樣、尺碼和牌號等;商品的數量多少應按國家統一的計量單位標出。必要時,可附上商品品種、規格、數量明細表。

      (2)商品的質量和包裝

      合同中應規定商品所應符合的質量標準,注明是國家或部頒標準;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應由雙方協商憑樣訂(交)貨;對于副、次品應規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標準;對實行保換、保修、保退辦法的商品,應寫明具體條款;對商品包裝的辦法,使用的包裝材料,包裝式樣、規格、體積、重量、標志及包裝物的處理等,均應有詳細規定。

      (3)商品的價格和結算方式

      合同中對商品的價格要作具體的規定,規定作價的辦法和變價處理等,以及規定對副品、次品的扣價辦法;規定結算方式和結算程序。

      (4)交貨期限、地點和發送方式

      交(提)貨期限(日期)要按照有關規定,并考慮雙方的實際情況、商品特點和交通運輸條件等確定。同時,應明確商品的發送方式是送貨、代運,還是自提。

      (5)商品驗收辦法

      合同中要具體規定在數量上驗收和在質量上驗收商品的辦法、期限和地點。

      (6)違約責任

      簽約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將影響另一方經濟活動的進行,因此違約方應負物質責任,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規定,供應者有以下三種情況時應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①不按合同規定的商品數量、品種、規格供應商品;

      ②不按合同中規定的商品質量標準交貨;

      ③逾期發送商品。

      購買者有逾期結算貨款或提貨,臨時更改到貨地點等,應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7)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條件

      合同中應規定,在什么情況下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況下不可變更或解除合同,通過什么手續來變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購合同應視實際情況,增加若干具體的補充規定,使簽訂的合同更切實際,行之有效。

      2.采購合同的簽訂

      (1)簽訂采購合同的原則

      ①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備法人資格。這里所指的法人,是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獨立支配財產,能夠獨立從事商品流通活動或其他經濟活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業。

      ②合同必須合法。也就是必須遵照國家的法律、法令、方針和政策簽訂合同,其內容和手續應符合有關合同管理的具體條例和實施細則的規定。

      ③簽訂合同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充分協商的原則。

      ④簽訂合同必須堅持等價、有償的原則。

      ⑤當事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委托別人代簽,必須要有委托證明。

      ⑥采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簽訂采購合同的程序

      簽訂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并簽署書面協議的過程。一般有以下五個步驟:

      ①訂約提議。

      訂約提議是指當事人一方向對方提出的訂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議,也稱要約。訂約提議應提出訂立合同所必須具備的主要條款和希望對方答復的期限等,以供對方考慮是否訂立合同。提議人在答復期限內不得拒絕承諾,即提議人在答復期限內受自己提議的約束。

      ②接受提議。

      接受提議是指提議被對方接受,雙方對合同的主要內容表示同意,經過雙方簽署書面契約,合同即可成立,也叫承諾。承諾不能附帶任何條件,如果附帶其他條件,應認為是拒絕要約,而提出新的要約。新的要約提出后,原要約人變成接受新的要約的人,而原承諾人成了新的要約人。實踐中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內容反復協商的過程,就是要約―新的要約一再要約―直到承諾的過程。

      ③填寫合同文本。

      ④履行簽約手續。

      ⑤報請簽證機關簽證,或報請公證機關公證。

      有的經濟合同,法律規定還應獲得主管部門的批準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簽證。對沒有法律規定必須簽證的合同,雙方可以協商決定是否簽證或公證。

      3.公司采購合同的管理

      采購合同的管理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加強對公司采購合同簽訂的管理

      加強對采購合同簽訂的管理,一是要對簽訂合同的準備工作加強管理,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當認真研究市場需要和貨源情況,掌握企業的經營情況、庫存情況和合同對方單位的情況,依據企業的購銷任務收集各方面的信息,為簽訂合同、確定合同條款提供信息依據。另一方面是要對簽訂合同過程加強管理,在簽訂合同時,要按照有關的合同法規規定的要求,嚴格審查,使簽訂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履行企業應當設置專門機構或專職人員,建立合同登記、匯報檢查制度,以統一保管合同、統一監督和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處理違約,提出索賠,解決糾紛,保證合同的履行。同時,可以加強與合同對方的聯系,密切雙方的協作,以利于合同的實現。

      (3)處理好合同糾紛

      當企業的經濟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企業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4)信守合同,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合同的履行情況好壞,不僅關系到企業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而且也關系到企業的聲譽和形象。因此,加強合同管理,有利于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10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法律合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因合同問題引發的法律糾紛。

      2. 風險控制:通過明確合同條款,減少潛在風險,提高項目穩定性。

      3. 權益保護:保護業主、承包商、供應商等各方合法權益,促進公平交易。

      4. 項目管理:為施工管理提供依據,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符合預期。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實現依法治理企業,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開展,規范對外經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發生經濟活動的,應當簽訂經濟合同。

      第三條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設計、銷售、采購、借款、維修、保險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第五條除即時清結者外,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國家規定采用標準合同文本的則必須采用標準文本。

      第七條公司由法律顧問根據總經理的授權,全面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的合同訂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八條與外界達成經濟往來意向,經協商一致,應訂立經濟合同。

      第九條訂立合同前,必須了解、掌握對方的經營資格、資信等情況,無經營資格或資信的單位不得與之訂立經濟合同。

      第十條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經濟合同。

      第十一條對外訂立經濟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重要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務委托的授權方式。

      第十二條授權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顧問專門管理,需授權人員在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填寫授權委托書,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第十三條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經濟合同:

      1.單筆業務金額達一萬元的;

      2.有保證、抵押或定金等擔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樣要求的;

      5.合同對方為外地單位的;

      第十四條經濟合同必須具備標的(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方可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經濟合同可訂立定金、抵押等擔保條款。

      第十五條對于合同標的沒有國家通行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有合同雙方共同封存,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保管。

      第十六條合同標的額不滿一萬元,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應當訂立而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必須事先填寫非書面合同代用單,注明本辦法所規定的合同主要條款,注明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理由,并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否則該業務不能成立。

      第十七條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須注明合同對方的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銀行賬號,如不能一一注明,須經公司總經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簽字同意。

      第十八條合同文本擬定完畢,憑合同流轉單據按規定的流程經各業務部門、法律顧問、財務部門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公司經理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二十條流程中各審核意見簽署于合同流轉單據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轉單據作為合同審核過程中的記錄和憑證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蓋章后留存并及時歸檔。

      第二十一條對外訂立的經濟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嚴禁我方簽字后以傳真、信函的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如有例外需要,須總經理特批。

      第二十二條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二十三條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公司確定的規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第二十四條合同文本原則上我方應持單份,至少應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部、辦公室、法律顧問、具體業務部門等各部門分存,其中元件由財務部門和辦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條非書面合同代用單也視作書面合同,統一予以編號。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條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條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應根據合同編號各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務進展情況和收付款情況一事一記。

      第二十八條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門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具有下列情形的業務,應當拒絕付款:

      1.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而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采用非書面合同代用單的;

      2.收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

      第三十條付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財務部門應當督促付款單位出具代付款證明。

      第三十一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審核付款。

      第三十二條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工程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業務部門、財務部門、法律顧問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

      第三十四條我方變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雙方的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按規定經審核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有關部門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須在三天內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三十六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符合公文收發的要求,掛號寄發或由對方簽收,掛號或簽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辦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辦法規定的管理范圍。

      第三十八條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五章其他

      第三十九條合同作為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條業務部門、財務部門應當根據所立合同臺帳,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各自的工作范圍內的合同訂立或履行情況,由法律顧問據此統計合同訂立和履行的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

      第四十一條各有關人員應定期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包括與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合同流轉單等)按合同編號整理,由法律顧問確認后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第四十二條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簽約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等納入公司對員工和部門的工作成績考核范圍。

      第六章責任

      第四十三條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四十四條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適用于偉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門。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12

      第一條設立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進口物資采購供應工作有序高效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工作原則

      1.詢價原則

      采購部門需執行對大宗進口物資實行招標,小宗進口物資進行多家報價的詢價原則,選擇供貨時間短,產品質量優良,價格條件合理的供應商,購買物美價廉的進口物資,保障工程和維護生產的需要。

      2.守法原則

      采購部門在進行采購工作時,要嚴格執行國家發布的關于進口物資管理規定,申報進口物資批文規定以及進口物資報關管理制度等。同時,采購部門也要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3.廉潔原則

      全體進口物資采購員、辦事員、業務員必須盡職盡責,在商務工作和對外業務工作中做到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不謀私利。否則將受到本公司相關處罰制度的處理。

      第三條具體工作流程

      1.制訂采購計劃

      采購部門根據各部門上報的年度工程、維護所需要的進口物資計劃,結合倉庫現有物資庫存情況,擬定年度進口物資采購計劃,上報公司審批下達進口物資的采購任務。

      2.招標與詢價

      對本公司引進小組確定的各項進口設備、物資進行招標、詢價工作,需嚴格按照采購具體章程處理。

      3.合同起草與簽訂

      (1)采購單(外購)經核決送回外購部門后,即向廠商訂購并辦理各項手續。

      (2)需與供應廠商簽訂長期合同者,外購部門應以簽呈及擬妥的長期合同書,依采購核決權限呈核后辦理。

      4.進口批文的申請與物資報關

      此處包括進口簽證前的專案申請;進口保險;進口船務;進口結匯;輸入許可證、信用狀的修改;裝船通知及提貨文件的提供;進口報關等程序。

      5.到貨處理

      6.貨款結算

      第四條注意事項

      1.采購部門要認真執行公司部門擬定的合同、單證審批會簽手續,增加進口物資在采購過程中的透明度。

      2.對進口物資的合同簽訂、貨款預付、到貨后的檢查驗收以及貨款支付各個環節的工作,做到認真負責,萬無一失。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13

      一、采購原則

      1.本著對學校負責、降低采購成本的目的,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工作,使采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質量檢驗等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2.采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3.采購實行“三審一檢”(即采購計劃審核、價格審核、合同及票據審核和質量檢測)的控制原則。

      二、采購的'計劃管理

      4.學校各部門所需的物資用品,單價高或批量采購預算需填報詳細的物資采購計劃,附采購申請報告,抄送學校。學校根據所掌握的情況進行分類分口把關,核實匯總后,再根據庫存情況確定、編制采購計劃,經部門分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各系部派人和后勤一起負責采購,對于政府采購、控購的物品一律按政策采購要求采購。

      5.學校各部門購買儀器、設備等金額較大的物資,單筆在xx萬元以上,報財政局審批,屬于集中采購的由財政局組織招標采購,必須遵守以下程序:

      1)各系部提出設備采購清單,由系部領導負責組織專業人員對所采購設備清單進行專業評估及論證。

      2)系部領導把論證清單的結果報校委會。 3)由校長組織校委會進行集體決策。

      4)校委會將最終結果交由后勤部進行公開招標。 5)后勤部按學校交辦的任務組織招標采購。

      6.學校各部門購買儀器、設備單筆在5-xx萬元的,由學校議標小組組織議標采購。

      7.學校各部門購買儀器、設備單筆在1-5萬元的,由設備使用部門、后勤部共同對市場進行詢價,本著科學有效、公正公開、比質比價、監督制約的原則。在比貨、比價、比售后服務的基礎上實行采購。

      三、采購過程管理

      8.采購人員要廣泛收集所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情況,進行比質、比價采購。對單項采購達到萬元以上及政府專項資金采購的物資,具備招標條件的,一律實行招標采購。

      9.物資采購按照“先考察,再比較,后確定”的程序進行,對所購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個以上廠家的同類產品。從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認真比較,充分論證。確定所購物品。

      xx.物資采購,在和供貨商談判價格時,必須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參加,進行采購。 xx.采購人員將物資采購回來,憑發票簽字后,報銷。 xx.后勤部定期向學校校務會匯報實施情況,并提出有關意見或建議。

      購合同制度規范 篇14

      一、檔案資料

      招標過程中所有的文字資料(含電子資料)、視頻資料都是檔案資料的組成部分,在項目完成后都必須整理歸檔。公司設立檔案室和檔案管理員,公司所有項目(含分公司項目)都必須統一歸檔,分公司項目除未中標人投標文件在分公司就地保管外,其余檔案必須由總公司統一歸檔管理。分公司撤銷時,未到期的未中標投標文件必須統一交到總公司檔案室,才能辦理撤銷手續。各分公司應對自行保管的檔案參照總公司的要求妥善保管,總公司將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保管的檔案進行抽查。

      二、歸檔及備案時間

      總公司項目,在項目分成前必須完成檔案資料的歸檔。分公司項目在簽發中標通知書前必須完成除中標通知書外的所有檔案資料的歸檔,在下個項目資料歸檔前將該項目的中標通知書歸檔。有總公司外派人員的分公司,該外派人員兼任分公司檔案管理員,分公司檔案管理員應督促分公司及時將應由總公司統一管理的檔案包括電子資料及時交回總公司。

      監管機構資料備案時間:

      1、電子資料

      電子資料文件夾格式為“項目編號+項目名稱”(如:HNZK-11368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管理處“職工之家”房建工程施工招標),所有與本項目有關的電子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補充文件、資格審查報告、評標報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通知書 、投標文件等)都拷貝到該文件夾下,在資料歸檔前上傳到公司FTP網站(操作方法詳見《公司電子檔案歸檔指南》),正式歸檔前由檔案管理員查看后才能辦理歸檔手續。中央投資項目,資料應上傳中央投資項目管理網站,經公司資質管理人員審核確認后才能辦理歸檔手續。

      2、除未中標人投標文件外的所有檔案資料,資料整理時應注意按過程順序整理,特別是招標過程比較復雜的項目。

      2.1檔案盒:除未中標人投標文件外的所有檔案資料必須裝入專用檔案盒,檔案盒盒脊上貼上相應的標簽,保存期限為15年。

      2.2湖南省政府采購項目檔案資料檔案盒內應設盒內目錄不裝訂,單獨裝訂成冊的資料首頁設冊目錄,標注冊內編碼(用號碼機編碼),檔案盒內資料一般包括如下資料:

      2.2.1盒內目錄

      2.2.2備案資料

      2.2.3招標文件

      2.2.4投標文件正本

      2.2.5中標通知書

      2.2.6資料移交登記表

      2.2.7客戶反饋意見表

      2.2.8其它資料

      成冊的資料要求膠裝(中標通知書、資料移交登記表、客戶反饋意見表不裝訂)。

      公開招標采購歸檔盒內目錄:

      邀請招標采購歸檔盒內目錄:

      項目負責人: 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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