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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時用地合同

      發表時間:2025-06-03

      臨時用地合同(匯總十七篇)。

      臨時用地合同 篇1

      土地租賃合同(樣式四)

      出租方(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證號:

      承租方(乙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證號: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北京市懷柔區鎮?村?東或西的畝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_____置(即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大小為畝,?長米,寬?米?,形狀為矩形。租賃期限為年?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計?萬元整(元)。

      二、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并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用來建造廠房及),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并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資產、廠房及相關設備等。

      三、?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_____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_____,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租賃期限界滿后,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的%到%。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租賃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八、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于本合同生效后10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即元。如逾期交納租金在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違約金。

      九、甲方保證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10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30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千分之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百分之的違約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一、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__委員會申請_____。)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并公證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土地的現狀或照片?(雙方簽字認可)

      臨時用地合同 篇2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于豐順縣豐良鎮豐良大橋西北角a1土地3284.7平方米及a1房屋4801.4平方米,a2土地1116.5平方米,a3土地1039.1平方米租給乙方作為酒店綜合用地發展和溫泉游泳池經營。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 8 年,從 20xx 年10 月 05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 04 日止(以公歷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并按商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準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準,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準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 20xx 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 10 月 05 日,承包費為每月80000元,每年共計 960000 元(大寫:玖拾陸萬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并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廣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用地合同 篇3

      乙方:_______

      經過多次會議和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在做好平山新農村建設和發展支柱產業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耕地畝租給乙方建設養殖小區,期限為_______年。

      二、租金:乙方每三年支付一次租金,租金按元/畝計算;乙方一年支付一次租金的,租金以元/畝計算;

      三、由于公路下方30米為修高速公路預留,且修完公路后不能用完的土地種植水稻,乙方負責向農民收購(剩余土地)。

      四、在乙方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向農民征用土地時,必須返還當年支付給農民的租金,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水牛廠征地補償標準計算。如果一年后從農民那里征用土地,價格將根據當年當地的市場集群計算。

      五、甲方的責任:在乙方施工期間,甲方必須保證租賃土地的`所有權沒有爭議。如有爭議,甲方負責協調,不影響乙方正常施工。

      六、乙方責任:乙方必須按時支付甲方租金。如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管理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和土地,乙方無條件服從。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都不能違約,無論哪一方違約,都必須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二十份,甲方村民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在_______

      臨時用地合同 篇4

      用地單位(稱甲方):____________

      被用地單位(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建設需要,需臨時使用乙方農用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未利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國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集體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在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持下,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臨時使用位于____________ 的乙方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作于____________用地,具體位置以圖紙標準為準。

      二、雙方商定該宗地使用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確需延長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滿前______日內,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重新續辦臨時用地手續。

      三、在使用期限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臨時用地補償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方及時交清土地補償費用后,嚴格按照批準位置、范圍、面積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讓、變更和改變批準用途,乙方應按時移交土地,不得影響、阻擾甲方使用。并不得在該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時,甲方應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繳納______元土地復墾保證金。甲方使用期滿后,必須進行復墾整治、恢復原狀,經縣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業部門驗收合格后,保證金退回。

      六、使用期滿后,甲方不按期復墾和期滿不按時退還土地或未經批準延期使用土地的,縣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處理。甲方復墾保證金予以沒收,用于土地復墾。

      七、本合同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合同約定內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鄉(鎮、區)人民政府各一份,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歸檔保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臨時用地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概況

      1、租賃土地的位置:xx市xx村

      2、該地標的土地,靠東為:道路,靠西為:xx高速公路,靠南為: ,靠北為:.其中,南北長xx米,東西寬xx米,土地總面積為: 約xx平方米,折合約xx畝,詳細見附圖。

      3、土地使用功能:主要用于乙方承建的工程項目部臨時道路和臨時停車場用地。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權,并在本協議生效后將該地標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水井)的管理權、使用權一并讓與乙方,乙方享有對該地標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加以整合、使用和管理等權利。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3、甲方保證在租賃期限內不得單方面終止租賃協議。

      4、租賃期滿后,若工程未結束,乙方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乙方應按該協議規定的租賃金額支付給甲方。

      5、協議期限內,甲方應保證乙方享有該地標土地及地上附著物(水井)的使用和管理的權利。

      6、如甲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該土地上從事的活動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不得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從事與使用功能無關(道路和停車場)的其他活動,不得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限內不得單方面終止租賃協議。

      3、在租賃期限內,如遇到政府法令性征地,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并退回剩余租金,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4、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按逾期天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擅自解除協議的,所交納租金不予退回。

      5、乙方對該地標內地上附著物(主要是水井)有保護、愛護和維修的義務。

      6、乙方租賃期滿后有權要求延長租期,但應按協議規定的租賃金額支付給甲方。

      7、如乙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四、本協議租賃金額為:

      大寫:,¥xx元。本協議租賃金額已包括該地標土地范圍內所繳納的各種費用。

      五、付款方式:

      協議簽訂3日內,乙方支付甲方租金xx元,其余xx元在前付清。

      六、租賃期限:

      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七、甲乙雙方因租賃協議發生糾紛,由租賃該土地的所在地法院進行裁決。

      八、補充條款: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臨時用地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謝曉丹,地址:_________________廣州市豪賢路193號

      乙方(臨時使用土地者):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

      定,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根據法律的授權,同意乙方臨時使用地段,面積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期限2年,自甲方批準之日起計。

      三、根據市規劃局(臨時用地的規劃許可文件),該土地作為。

      四、原土地權屬單位和需占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

      五、臨時使用土地有償使用費:_________________鑒于該項目為公共事業項目,臨時使用土地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臨時使用土地年租金。

      六、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

      七、乙方應當與被占用土地的權屬單位簽訂合同,約定臨時使用土地的具體范圍、面積、期限、補償金額、違約責任等事項。

      八、臨時使用土地期限屆滿,乙方應當負責恢復土地原狀,交回原土地權屬單位使用。無法恢復土地原使用狀況造成損失的,

      乙方應當承當相應的經濟補償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臨時用地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

      甲方(法人代碼證號)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

      乙方(法人代碼證號)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享有使用權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的土地(該土地的具體情況見附件說明)畝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用地。

      二、租賃期限為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公歷為準)本合同期滿后,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三、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等基本設施完整,確保該地的水電設施等能滿足乙方生產經營和生活需要,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方與水電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未盡本條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當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計算)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乙方帶來的其他損失。

      五、乙方可以在該租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廠房等生產、生活需要的建筑物,該建筑物的所有權歸乙方。

      六、乙方可以將本宗土地使用權轉租,但必須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七、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八、本宗土地前年的'租金為元/平方米,年租金總計元,前三年由乙方于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元給甲方,余下的元由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付清。后幾年的租金根據市場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如逾期交納租金,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加付相當于當期銀行村款利率的利息。

      九、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甲方如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甲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權負有瑕疵擔保義務,即須確保對該宗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權,如果因為該宗土地的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如果因政府政策或第三人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相關補償或賠償金優先用于補償乙方損失,補償范圍和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雙方認同的價格評估部門確定,余下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分配。

      十二、本合同終止后,如果雙方不再續訂合同,乙方在該宗土地上的建筑物的處置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則由甲方受領并向乙方支付按市場價折舊后的對價。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用地合同 篇8

      抵 押 人:(義務人,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權利人,下稱乙方):

      甲方為了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省抵押貸款暫行辦法》、《**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還款的保證,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座落于**縣,面積**平方米,土地用途用地,使用年限**年另**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國用(* )字第 *號。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為 。

      經評估,并由**縣國土資源局確認土地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 元,大寫;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該宗地曾于**年**月**日抵押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擔保債務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二條 甲方根據《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證》許可抵押的限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抵押土地范圍已經雙方確認。

      第三條本次擔保價值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及有關稅費。

      第五條 抵押期限:**年另**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已設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占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督權。

      第七條 發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著物毀損時,甲方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因企業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并由新的企業或繼承人、遺產受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于發生變更后三十日內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 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書面認可后,應簽訂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抵押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處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 乙方申請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時,應當書面通知甲方和其它當事人。

      第十二條 乙方可采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土地所在地的市、縣國土管理部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 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支付劃撥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四)償還抵押權人債權本息、罰息及違約金;

      (五)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縣國土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甲方向縣國土管理部門交押《國有土地使用證》,乙方領取《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縣國土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甲方債務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于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期,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縣國土管理部門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部門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縣國土資源局

      登記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臨時用地合同 篇9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愿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范圍及用途乙方承租甲方______土地,其中長______米,寬______米,面積__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租賃開始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工程順利施工,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應同意延長租賃期限;租賃費按承租費用的月均算,不足天的(含___天)按半月計算,超過___天的按整月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本協議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幣種:______),(小寫)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2、協議簽訂后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施工結束后負責地表附著物體清理,圍墻拆除,硬化路面拆除清運、復耕,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全部由負擔。

      5、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6、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系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7、甲方應提供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經乙方驗證后復印其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以保證鐵路施工生產。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后,重新協商。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后。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4、乙方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蛑率挂曳较鄳膿p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約定提供耕地或協議簽訂后甲方反悔,視為甲方違約。應補償因此對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或發生重新分配土地時土地所有權發生變化了,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報經興隆縣張唐鐵路征拆辦及半壁山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一條:附則本協議一式五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見證人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見證人(簽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愿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范圍及用途乙方承租甲方______土地,其中長______米,寬______米,面積__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租賃開始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工程順利施工,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應同意延長租賃期限;租賃費按承租費用的月均算,不足15天的(含15天)按半月計算,超過15天的按整月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本協議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幣種:______),(小寫)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2、協議簽訂后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施工結束后負責地表附著物體清理,圍墻拆除,硬化路面拆除清運、復耕,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全部由負擔。

      5、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6、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系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7、甲方應提供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經乙方驗證后復印其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以保證鐵路施工生產。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后,重新協商。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后。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4、乙方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蛑率挂曳较鄳膿p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約定提供耕地或協議簽訂后甲方反悔,視為甲方違約。應補償因此對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或發生重新分配土地時土地所有權發生變化了,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報經興隆縣張唐鐵路征拆辦及半壁山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一條:附則本協議一式五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見證人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見證人(簽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臨時用地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為加工鋼模板,臨時租用乙方場內部分空地。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占用時間、費用:

      1、甲方需臨時租用乙方場內部分空地(存料棚東北方向)。作為加工、存貯、裝卸鋼模板等材料使用。

      2、租期約為三個月(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按實際使用天婁結算,每月租金(大寫: 元;小寫:¥ )。每月結算一次,不滿一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折算。

      二、付款方式:

      每次結算時,乙方開具在網上能查到的正規發票,甲方通過銀行轉賬付款。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租地費用。

      2、甲方在場地內加工生產,必須保證安全。因加工生產造成的一切問題,由甲方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后,應積極為甲方創造一定的便利條件。

      2、在甲方施工結束后,乙方應確保甲方的機械設備物資順利撤場。

      五、其他約定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臨時用地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因京石高速改擴建需要,乙方需要租用甲方的土地作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水泥穩定碎石、瀝青混凝土拌合場地以及鋼筋加工場、臨時便道和項目經理部駐地等臨時用地,現雙方在依法、公平、公正的基礎上,經xx縣高速公路指揮部、李郁莊鄉政府等多方面的協商下達成以下協議:

      一、土地性質:

      甲乙雙方經政府部門和國土部門鑒定,確認土地性質及歸屬權合法后,共同丈量土地面積,其它任何個人或單位、集體聲明其土地所有權歸屬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臨時用地目的:

      乙方因施工需要,在租用地范圍內建設混凝土、瀝青拌合站、水穩碎石拌合站以及鋼筋加工場和項目部駐地建設用地,該場地需進行場地硬化和修建施工道路。

      三、臨時用地的.面積及金額:

      土地共計畝。土地租金每畝每年元,租用三年合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租金每年結算一次。

      四、租用時間:

      自xx年月日起,暫定三年,如因工期延長再需使用,按此協議續簽,其價格及合同條款不變。

      五、支付方式:

      乙方進入場地后,由xx縣京石高速公路指揮部一次性支付所有青苗補償金(青苗補償金為一次性補償)、地面附著物和年的土地租金,總計元,人民幣大寫:。

      六、雙方責任:

      乙方支付費用后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在土地租用期內對土地的使用權,乙方可以在租用的土地內進行任何施工活動,甲方不能干預。在乙方租用期間甲方負責協調場地周邊的地方關系;地方村民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撓施工,阻斷地方道路,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施工材料、機械設備、工程項目等進行強買、強賣、強包、強裝和強卸。本著友好和善,平穩和諧的精神雙方和平共處,乙方工作人員要尊重民風民俗,尊重當地百姓和領導,文明待人,禮貌處事。約定如下:

      1、乙方的項目部駐地建設、混凝土拌合站、瀝青拌合站、水穩碎石拌合站和鋼筋加工場由項目部自行組建隊伍進行建設,甲方負責協助協調周邊關系,不參與以上各項目的建設。

      2、從省道至乙方項目部駐地和拌合場地的道路需要部分加寬,路邊桿線和障礙物由甲方進行協調處理。該道路,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無償使用,乙方負責維護修繕。

      3、如因施工需要場地面積不滿足乙方需要時,甲方能夠及時幫助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給予解決。

      4、場地內的墳地,電線桿及其它地面附著物由甲方按乙方施工要求及時清理,所需費用經乙方確認后縣高指一次性支付,場地內水井如果乙方需要,協商后按每口井一年元支付一定的租賃費。乙方施工完畢撤場后,確保水井的完好使用,但不負責墳地及桿線的回遷。

      5、乙方進場后甲方必須在施工期間協調好本場地周邊村村民關系,不得出現阻工現象,甲方有義務做好宣傳工作,不得有村民私自進入乙方場地內閑逛,玩耍,更不能有盜竊行為,違規者將依法依規處理。

      七、其他約定:

      臨時用地在乙方工程結束后,依據京石高速公路建設臨時用地管理的若干規定,乙方對租用土地進行清理、復墾。如果乙方臨時用地使用結束后沒有清理、復墾,按京石高速臨時用地恢復標準予以補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因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一式陸份,乙方貳份,甲方貳份,xx縣京石高速改擴建指揮部壹份,李郁莊鄉政府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臨時用地合同 篇1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 甲方以現狀(或幾通一平,注:根據具體情況定)出讓給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及現狀(或幾通一平)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三條 (略)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年,自領取該宗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宗地,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_____________項目。(注:根據具體項目、用途情況定)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六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七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費(稅)。

      第八條 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__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曳皆諳蚣追街Ц鍛耆?客戀厥褂萌ǔ鋈媒鷙骭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宗地的使用權,該宗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使用證。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宗地,須在期滿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在獲準續期后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重新簽訂續期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因調整城市規劃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宗地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且投資必須達到總投資(不包括出讓金)的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額使用權轉讓、出租。

      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但該抵押貸款必須用于該宗地的開發建設,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 在土地使用期限內,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出讓宗地使用權的開發利用、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除出讓金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六條 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合同規定建設的,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七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該出讓宗地方案經有權一級政府依法批準后,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________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共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

      ______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臨時用地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乙方因修建邯濟鐵路需占用甲方所轄的王樓村的耕地作為施工過程中的臨時用地,占地補償費用已在辦事處政府相關部門的主持下各方達成協議并補償到位。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土地復墾規定≥(20xx年11月8日第十九號令)中第四條之規定:土地復墾,實行“誰破壞”“誰復墾”的原則。由乙方負責上述臨時用地的復墾。為確保該用地得到及時復墾,由甲方對土地復墾行使監管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臨時用地需復墾的位置及數量。

      該臨時用地位于開發區北城辦事處王樓村鐵路南側,需復墾的土地總面積為:5.267畝。

      二、臨時用地復墾標準及監管方式:

      1、乙方臨時用地使用期滿后,應及時清除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建筑垃圾,并恢復土地的耕種條件。若對已復墾土地的耕種標準有分歧,耕種標準應由第三方土地權威機構評估確定,雙方應共同遵照執行。

      2、為確保乙方的臨時用地復墾達成土地耕種條件,由甲方先采取收取乙方復墾保證金的方式行使對乙方的監管。

      3、復墾保證金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關于做好鐵路建設工程征地拆遷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臨時用地期限內復耕保證金總額為:28135元(大寫:貳萬捌仟壹佰叁拾伍)。

      三、臨時用地復墾保證金支付方式及雙方法律責任。

      1、乙方應在協議簽訂后一周內,將復墾保證金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專用賬戶中。(開戶行名稱:;賬號:)。

      2、甲方所收取乙方的土地復墾保證金應為專項資金;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否則,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擔。

      3、在乙方復墾達成土地耕種條件并經雙方確認后,甲方應在15天內無條件全額返回乙方的復墾保證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或拒絕退還乙方的土地復墾保證金。

      四、其他未經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若協商未果,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臨時用地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村委會,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農戶名),住_____________

      甲方為加強新農村建設,根據村兩委會和村民代表大會決定,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進行村莊布點規劃建設,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議,訂立如下如下協議:

      一、收回使用權土地的面積及位置:被收回土地共_______________畝,位于大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道南,東起_______________,西到_______________,南起_______________,北到_______________。詳見測量示意圖。

      二、收回使用權補償費及安置:

      1、根據省、市和_______________政府相關政策及雙方當事人協商,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元/畝(含收回使用權補償費、人員安置費、青苗費),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

      2、甲方負責給予乙方,(共兩位)按照元標準辦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三、協議簽訂后,乙方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隨時使用,乙方必須無條件讓出。

      四、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原則共同遵守雙方約定,違約方按協議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另一方。

      五、付款方式:協議補償款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商支付。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見證方和鎮農經站各執一份,每份具備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見證方(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臨時用地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____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臨時用地合同 篇1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愿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范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其中長米,寬米,面積平方米,用以.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工程順利施工,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應同意延長租賃期限;租賃費按承租費用的月均算,不足15天的(含15天)按半月計算,超過15天的按整月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幣種:______),(小寫)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2、協議簽訂后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施工結束后,負責地表附著物體清理、圍墻拆除、硬化路面拆除、清運、復耕,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全部負擔。

      5、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6、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系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7、甲方應提供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經乙方驗證后復印其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以保證鐵路施工生產。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后,重新協商。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后。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4、乙方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或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約定提供耕地或協議簽訂后甲方反悔,視為甲方違約。應補償因此對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或發生重新分配土地時土地所有權發生變化了,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報經興隆縣張唐鐵路征拆辦及半壁山鎮政府等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一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五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見證人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

      臨時用地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或:乙方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頒發(換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賬戶號____。

      第八條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項解決:(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第二十條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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