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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酒返利申請書

      發表時間:2025-01-20

      白酒返利申請書(通用11篇)。

      白酒返利申請書 篇1

      需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地履行。

      品 名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備 注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1.交貨期限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數量超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違約罰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規定執行。

      10.爭議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張,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日期:

      需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帳號:

      白酒返利申請書 篇2

      甲方(養殖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收購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水產品養殖、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水產品養殖品種、數量、養殖期、養殖時間

      (一)養殖品種、數量:

      (二)養殖期、養殖時間:每年養殖_____期,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月_______日;第二期: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二、質量和檢驗標準

      (一)質量標準:

      1、水產品需鮮活,損失率小于___%;

      2、“藥殘”不超標,符合無公害食品標準;

      3、符合相關要求:

      (二)檢驗標準、方法:養殖產品上市前15天,須由有資質的檢驗檢疫機構抽檢合格,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內容和辦法按有關標準、規范執行。

      (三)檢驗地點及期限:

      1、檢驗地點:

      2、期限:

      三、交售價格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到廠保護價:_________,以上甲方交售水產品合計:_________。

      (二)到廠市場價:雙方必須按上述到廠保護價的數量交售完畢才可按到廠市場價結算。雙方約定按下列條件確定市場價格:在交售產品時,如當天_________水產品批發市場同一規格產品價格的平均價高于保護價時,按平均價結算;若低于保護價的,按保護價結算。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時間

      (一)交貨方式: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時間:

      五、捕撈、運輸方式以及費用承擔

      (一)捕撈方式:在交售水產品期間,甲方憑乙方發出的捕撈通知單的要求由□甲方自行捕撈、□乙方雇人捕撈。

      (二)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運送、□乙方派車運送。

      (三)捕撈和運輸費用承擔:

      六、水產品養殖要求及雙方協作關系

      (一)水產養殖的管理要求

      1、養殖場地通過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產品通過無公害認證;

      2、領取了水域灘涂養殖證等相關證照;

      3、遵守《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農業部31號令),規范使用養殖投入物,使用健壯、不帶病原的良種苗種,使用不含激素飼料,不使用違禁藥物;

      4、遵守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其他有關規定。

      (二)雙方協作關系

      1、種苗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種苗的,乙方可提供符合標準的良種種苗給甲方養殖,種苗品種、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地點及期限_________,種苗由乙方負責運送、費用由_________方負責。

      2、飼料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飼料的,乙方可按要求提供一定數量的符合標準的優質飼料給甲方使用,飼料名稱、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3、其他扶持物資:

      4、種苗、飼料以及其他扶持物資成本價計算:

      5、甲乙雙方在約定交售水產品前20天,應相互溝通。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預先報告乙方作相應調整。

      6、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預先與乙方磋商更改交售時間;

      7、甲方發現乙方扶持物資有問題,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8、種苗、飼料等扶持物資的款項(不計利息)由乙方從甲方水產品款項中抵扣。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交售價格實行二次結算,水產品交付后___天內按到廠保護價結算,達到約定得保護價數量后按市場平均價結算,第二次結算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養殖和交售水產品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向乙方支付不履行合同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返還乙方扶持款及同期的銀行利息;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需承擔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銀行利息;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疫檢驗未達標而延期交售的,按延期交售部分價款_________/天支付乙方違約金。

      2、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捕撈,致使乙方派車到約定地點而無貨可收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運費;

      3、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要求,超捕或欠撈部分在計劃內_________%以上的,應承擔違約部分__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應收購水產品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水產品價款_________%違約金、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經濟損失外,無權要求甲方歸還扶持款。

      2、屬于乙方承運或請車代運的,在運輸途中造成水產品丟失的,應償付甲方實際損失。

      3、逾期支付貨款的,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付款的規定支付滯納金。

      4、擅自在貨款中代扣甲方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費用的,應雙倍返還甲方。

      5、如因扶持物資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養殖失收或欠收的,要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并扣減相應部分的扶持款。

      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有限期限為______,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附后。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備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白酒返利申請書 篇3

      甲方(買方):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計量單位、具體規格型號、數量。

      1、貨物的質量標準,按照___(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執行。

      2、貨物的包裝物的供應:包裝物隨貨出售,由乙方負責貨物包裝物供應。乙方應供給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采取防潮、防曬、防銹、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及長途運輸。

      二、交貨規定

      1、交貨方法:由乙方送貨;

      2、運輸方式:由乙方自行選擇運輸方式,運輸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貨物交付給甲方之前,貨物相關全部風險由乙方承擔。

      3、交貨地點:

      4、交貨日期: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___天內完成交貨,并附上雙方約定的、記錄貨物相關事項的資料。。

      5、當乙方不能按時交付全部或部分的貨物,或者存在這種可能性時,乙方應及時將原因及預定交貨日期通知給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迅速制定必要的對策。

      三、驗收方法

      1、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到交貨地點且甲方確認收貨后___天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貨物的包裝、外觀、數量、商標、型號、規格及性能等進行驗收,簽署檢驗報告。如乙方未按約定到甲方指定地點參加檢驗的,應視為乙方對甲方單方檢驗的結果予以確認。驗收標準執行合同規定的貨物質量標準。

      如發現乙方所交的貨物有任何不貼合合同規定之處,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作為甲方向乙方提出維修或退換貨的依據。

      檢驗報告僅證明乙方所供給的貨物截至出具檢驗報告之日時能夠按合同要求予以理解,但不能視為乙方對貨物存在的潛在缺陷所應付的職責的解除。此檢驗不作為對貨物內在質量認定的依據。

      2、乙方所供給的貨物應充分滿足甲方使用的要求,確保供貨貨物的尺寸、規格、質量貼合合同規定,甲方發出的詢價函與乙方發出的報價書中規定的資料與合同具有同等的約束力。本合同內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為___月,自驗收經過之日起計算。質量保證期間如貨物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或退換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天內免費派人維修、退換貼合質量要求的貨物。

      四、合同價格與支付方式

      1、合同金額:本合同總價(已含稅)為¥___(大寫:___)。其中不含稅價___元,稅率___%,稅額___元。

      總價指甲方的交貨價格,該價格應包含貨物價格、通關費、包裝費、物流費、裝卸費、保險費、在甲方指定場所的安裝調試費、必要的培訓費以及增值稅等一切費用。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下全部義務的情形下,除非另有書面約定,否則合同金額是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2、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在乙方供給正規增值稅專用發票后___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___%。

      3、質保金:本合同質保金為合同總價的___%,合同質量保證期結束后,甲方支付合同尾款。前提是,乙方應完成甲方在質量保證期屆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維修和退換貨等義務,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質保金。

      4、乙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銀行帳號以本合同供給的為準,如有變更,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十天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加蓋財務專用章。如未正確依照上述規定執行而影響相關款項的支付,則由此產生的職責由乙方自負。

      五、權利侵害的防止

      1、乙方保證,交付的商品不存在任何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政府指令或政策等或侵犯了第三者的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的情景。

      2、如存在上述情景,乙方必須事前通知甲方,并應負責解決由此而產生的侵權糾紛。

      3、乙方違反本條第1款的保證,而與第三方產生糾紛時,應對由此而引起的糾紛承擔所有的法律職責,并承擔甲方所以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對該糾紛不承擔任何職責,損失及費用。

      如果貨物或貨物的任何部分,因最終裁決構成侵權,其使用被限制,乙方應自擔費用并主動做出相應的安排:或為甲方獲取繼續使用受指控侵權的貨物或貨物的某一部分的權利,或用不會造成侵權的同等技術水平的貨物更換。同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總金額___%賠償甲方所以受到的損失,且不能免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六、不可抗力

      1、甲乙任何一方因自然災害、戰爭、疾病或其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由(以下簡稱“不可抗力”),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和義務的,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該當事人可免除承擔相應的違約職責。

      2、由于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己方義務時,直至該當事人履行該義務止的期間,另一方可停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己方義務,而無需對該當事人承擔任何職責。

      七、乙方職責

      1、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所以所受的損失費用。

      2、乙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屆滿后___天內仍不能交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3、乙方所交貨物品種、規格、質量不貼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一樣意或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包換、包修、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貨物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能夠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貨物包裝不貼合合同規定時,乙方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貼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6、質量保證期內,乙方逾期維修或退換貨的,每延期一天,應按本合同總價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維修超過___天的,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維修,所以發生的費用直接從預留的質保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乙方逾期退換貨超過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甲方職責

      1、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應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如果逾期付款,應就逾期付款部分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送達

      1、本合同項下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信件、數據電文等,應當發送至本合同下列約定的地址、聯系人和通信終端。一方當事人變更名稱、地址、聯系人或通信終端的,應當在變更后3日內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實際收到變更通知前的送達仍為有效送達,電子送達與書面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條第一款約定的地址、聯系人及電子通信終端亦為雙方工作聯系往來、法律文書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的訴訟文書(含裁判文書)向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上述地址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當事人對電子通信終端的聯系送達適用于爭議解決時的送達。

      3、合同送達條款與保密條款、爭議解決條款均為獨立條款,不受合同整體或其他條款的效力的影響。

      十一、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條款履行完畢時終止。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白酒返利申請書 篇4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否則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并承擔給乙方和給顧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2、在乙方貨款發出后,甲方必須積極組織發貨,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3、如甲方擅自漲價,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并承擔一切后果。

      4、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乙方

      1、乙方應配合甲方,把甲方所有的產品在銷售處展示。

      2、乙方每月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銷售情況,并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3、乙方購進的產品如銷售不暢,可隨時調換本品牌其他系列的產品或者按原價辦理退貨。

      二、結算方式:以實銷為準,每月20號前結清上月貨款。

      三、貨品名稱,價格:

      1、貨品名稱:

      2、價格: 元/件, 元/瓶(建議指導價 元/瓶)。

      四、合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__年__月__日至年__月__日止,協議期滿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應提前一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索賠損失不得低于乙方年銷售額。

      六、促銷活動(見附件)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白酒返利申請書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縣級客戶)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分銷客戶) 丙方:酒業銷售有限公司

      甲、乙、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銷售甲方代理的酒系列產品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銷區域和銷售任務:

      酒業銷售有限公司指定甲方經銷酒的經銷區域為 ,甲方指定乙方的分銷區域(渠道)為 區 _渠道;

      本協議經銷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銷售目標:

      1,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酒系列產品銷售目標 萬元(或者 件), 其中乙方在協議期內首次向甲方的進貨金額不得低于 萬元.(或者 件) 2,乙方系列產品銷售目標分解(見下表,以當月30日前款到甲方帳上為準);單位:(萬元或者件)

      三,價格:

      甲方按酒業銷售有限公司規定的核心分銷價格向乙方供貨 ,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的價格必須遵照酒業銷售有限公司規定的各個渠道的產品價格體系 ,如酒業銷售有限公司的產品價格有任何變化,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見下表。(元/瓶)

      四,訂單處理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自己需求將要貨計劃與甲方溝通; 2,乙方將貨款交到甲方財務室或匯至甲方指定帳號;

      五,財務對帳流程:

      甲方負責定期對乙方的還利進行清算,定期對乙方的月度市場拓展費用開展清算及對賬,雙方簽字確認。

      六,物流配送:

      1,乙方每次訂貨在 萬元以上時,甲方負責配送,乙方需按規定向甲方簽署收貨確認單; 2,甲方在發貨時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防竄碼登記,并在所發貨物上張貼甲方專用標識

      七, 串貨管理:

      1,甲,乙雙方承諾嚴格遵守酒業銷售有限公司制定的“關于竄貨問題的特別約定”的規定; 2,甲,乙雙方每次出貨達到5件以上的必須抄錄好該批次的物流碼以供酒業銷售有限公司查驗.乙方若遇市場需要需變動價格,不得隨意變動價格體系,應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按元/次進行處理。

      3,如乙方發生串貨行為, 被酒業銷售有限公司直接扣除甲方滾動保證金的,甲方將根據酒業銷售有限公司相關書面的通知扣除乙方在甲方賬戶上的還利或扣除相應的市場拓展費用,發生三次以上串貨行為的,將扣罰全年的返利和促銷政策,直至取消分銷權;

      4,對不按酒業銷售有限公司規定價格出貨的,甲方有權停止發貨.

      八,享受政策/權益:

      1, 丙方投入到 縣的市場拓展費用,甲方根據乙方實際情況,全部對接到乙方,丙方業務經理對甲方對接到乙方的市場拓展費用擁有監督權利,同時乙方應對甲方投入的市場拓展費用在月底提供報賬手續。

      2,乙方在享受分銷價格體系外,第二次現款提貨后,當即對第一次提貨的商品按照(如上表)相應的品相進行還利。

      3,酒業銷售公司有如下市場拓展費用:部分促銷物料,部分VIP客戶贈酒,品部分嘗酒,大型主題活動,單位贊助贈酒,丙方及甲方根據乙方銷售渠道特性對乙方進行市場拓展費用的支持。

      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事件之一發生時可以解除:

      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本合同期滿并且雙方決定不再延長本合同的期限;

      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彼此同意解除本合同;

      十, 爭議解決:

      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十一, 附則: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在每一頁均加蓋公章且由雙方在最后一頁簽章。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7日內乙方首筆貨款 萬元到甲方賬上即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約定期限。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

      時間: 時間: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丙方:酒業銷售有限公司

      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

      時間:

      聯系方式:

      白酒返利申請書 篇6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合同:

      .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寬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合同: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寬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離岸價”、“貨交承運人價”、“到岸價”、“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或貨交承人價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或貨交承運人價交貨,和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交貨地點;和/或

      .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白酒返利申請書 篇7

      1.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采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本采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術語、關鍵詞

      解釋

      物品

      系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系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采購物品說明

      3.1 采購物品及說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 安裝、調試與驗收

      6.1 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采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采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 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 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組織人員對采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采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采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

      (1)如果采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如果采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白酒返利申請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品采購行為,確保食品采購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和采購食品質量衛生安全,價格合理,根據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大米、食用油購銷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貨數量與時間

      供貨數量視甲方每月就餐學生人數的加工、烹飪需求而定,每周供貨一次,寒暑假除外。采購時,甲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時供貨,須提前______天告知對方。

      二、供貨價格

      1.乙方所供糧、油價格應每周報價一次,但價格應低于市場價格的百分之一十,并以報價當周價格為準,同時不得高于本街道(社區)中餐學校食堂所購同類同等糧、油食品價格。

      2.乙方應于前一周周五以前報價。

      三、供貨質量與數量保證

      1.乙方所供糧、油食品必須經國家食品衛生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并具同批糧、油產品檢驗報告或合格證。并向甲方提供由國家工商、衛生檢驗檢疫部門頒發的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有關《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及經營者年度健康體檢合格證復印件及交驗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所供糧、油產品不摻假、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供糧、油食品,甲、乙雙方過稱,凈重數量誤差上限每袋/桶不得超過3‰。

      四、供貨交付與驗收

      1.供貨時間:乙方按甲方指定時間送貨。

      2.交貨地點:乙方將供貨糧油食品送至學校食堂食品庫房。

      3.供貨驗收:乙方送交的糧、油食品必須是定量包裝,貨物凈重量必須與包裝袋/桶上標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驗收時,大米按供應袋數的______%抽驗數量與質量,油逐桶驗收數量和質量。

      (1)如發現有不足秤的(偏差______‰視為正常誤差),則當批貨物按抽樣平均重量計算;

      (2)如有摻假、變質,乙方自行收回。

      五、貨款結算支付

      乙方供貨送交甲方食堂,經驗貨人對數量與質量進行驗收后,由乙方出具兩聯制銷售 發票或單據,同時甲方支付購貨現金,錢貨兩清。

      六、相關責任賠償

      1.甲方就餐師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糧、油食品導致發生食物中毒,經有關單位鑒定原因屬實后,乙方除承擔全部醫藥費、賠償費用,同時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2.乙方如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約。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如乙方送貨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時送貨,雙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白酒返利申請書 篇9

      供方:

      需方:

      簽訂時間: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在供需雙方承諾嚴格履行雙方簽訂的《物資采購通則》諸規定的情況下,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采購內容:產品名稱、型號、商標、數量、金額、供貨時間要求、條款說明。

      一、產品標示要求:供方的產品原則上要具有需方認可的永久性標志、廠家代碼標志、生產時間標志。

      如體積小,無注明標志的,應使用雙方共知的符號,以區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包裝標準、驗收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按雙方確認的國際通用編碼、圖紙、樣品進行生產和質量檢驗。

      因不符合圖紙和樣品的要求而引起的索賠、補償均由供方承擔。

      二、交提(貨)地點、方式:需方指定倉庫

      三、結算方式:月結。

      本月發的貨物,需方將在收到供方正式開具的增值稅發票,需方將在收到供方發票一個月內付款,即付款周期為見票后一個月內,如需方資金緊張時,付款允許延期7天,如再無法付款而與供方協商不成的,供方可向需方按超過付款緩沖期天數每天按該批應付款的1%收取延遲費用。

      (備注:付款可分為承兌和電匯,電匯手續費由需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供方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數量、包裝等不符合合同要求,需方有權拒收和退貨。

      供方延期交貨時,因提前10天通知需方。

      需方中途變更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供方并與其協商解決,如一方終止合同,必須提前20天提出,雙方同意簽字后方能有效。

      當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執行合同時,經有關機關證實后,方可免除經濟責任。

      五、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①種方式解決:①仲裁機構②人民法院。

      六、未明事項,按《民法典》辦理。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

      復印件和傳真有同等法律效果。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細節:銀行細節:

      稅號:稅號:

      年 月 日

      白酒返利申請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規格型號及價格品名

      單價

      規格(品質)

      數量

      總價

      合計金額(人民幣)

      二.產品要求乙方必須保證產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20%,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交貨期限乙方保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為限度。

      四.交貨及付款方式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價款的__%即元作為定金,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項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白酒返利申請書 篇11

      甲方:成都恒盛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互興互旺、友好協商的原則,并由此進一步規范和明確雙方在白酒產品購銷、經銷及運作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特達成此合作協議。

      一、 購銷產品的基本信息:

      二、 付款方式:

      協議簽訂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產品總貨款50%的預付金,待所有產品驗收無誤后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剩余貨款。

      乙方收款指定賬戶為:

      戶名:

      賬號:

      開戶行名稱:

      三、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x2年 03 月01 日至x2 年12 月31日。期滿,雙方如需繼續合作,則另行簽訂協議。

      四、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若協議生效且支付預付金后,甲方無正當理由不繼續履行協議約定內

      容,則視為甲方違約條件成立。

      2、 若乙方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和本協議的要求,則甲方可

      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要求退貨,經國家質監部門確認后,可以退貨,且乙方須向甲方雙倍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且乙方應承擔鑒定費用。

      3、 因產品質量原因導致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該損失包括甲方由此遭受的商譽損失、社會負面評介等。損失無法量化的,以乙方在本協議項下收取的全部費用為賠償標準。

      五、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若協議生效且支付預付金后,甲方無法定或約定理由不繼續履行協議約定內容,乙方有權不予退還預付金。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生產標準,并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3、 乙方保證所有的產品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質量規定的標準,可向甲方提供與其產品生產質量相關的質量檢驗證書、產品質檢報告、產品合格證等相關材料。

      4、 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所有階段,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所有屬性,均與甲方驗收時保持一致。

      5、 乙方保證本協議所約定生產酒品不得超出與甲方約定總數量,并承諾同類型或相似酒品不得在所有第三方渠道銷售。

      6、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對產品價格進行調整和變動。

      六、產品/運輸交付方式:

      1、乙方在年月日前須將所有產品運送并交付至甲方指定地點(成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

      2、產品運輸方式由乙方確定。

      3、本協議中確定的甲方支付的產品總金額包含該批產品運至甲方指定地倉庫的所有運費、保險費、裝卸費及其它費用等。乙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毀損、滅失的所有風險。

      4、甲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后,產品的所有權即從乙方轉移至甲方。甲方在收到貨物后對貨物進行初步驗收,即對貨物數量、規格、外包裝等初步的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甲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但該驗收并不免除乙方對其產品的質量擔保責任。

      七、違約責任處理方式:

      1、因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理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如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進行賠償。

      2、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承擔該批貨物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五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返還已收取的費用并賠償甲方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八、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于不可抗力、政策原因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客觀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任一協議主體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協議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政策、不可抗力等外界情況發生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5、雙方協議期滿后,若檢驗出乙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爭議解決: 雙方若因本協議發生糾紛,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申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協議的生效和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后履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或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根據本協議列明的聯系方式向對方發出的通知、文件等到達對方在本協議中注明的地址或對方的終端接收設備的,即視為送達,包括但不限于快遞、專人送達、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如一方地址或聯系方式變更,但未提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則另一方以上述方式發送到原地址的亦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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