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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廠公司用電規章制度
米廠公司用電規章制度(范文七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米廠公司用電規章制度 篇1
第一條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運行維護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體檢合格,考試合格后,持有電工證、入網證才能上崗。
第二條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第二條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一條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第十二條電氣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频认嚓P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準。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工作時兩人工作,互為監護人,不得一人單獨工作。學會緊急就護法,特別觸電急救,人工呼吸,擠壓心臟心肺復蘇法。
第十五條高壓倒閘操作要填寫倒閘操作票,低壓停送電需中控通知后填寫書面記錄,通知人,時間,停送電部位。
第十六條任何人發現有違反本規定的情況,應立即制止,經糾正后才能恢復作業。各類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米廠公司用電規章制度 篇2
為增強工廠員工的責任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并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后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后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內容定。遇有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簽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簽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簽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主管批準,并事后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并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準后方可生效。無經核準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準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有效。并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設備設施和財產者。泄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文件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提供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后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機密者,打架斗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簽核后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運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了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發(女員工有長頭發的,工作期間應將頭發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設備等,注意工作范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設備,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設備,正確操作機械設備,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設備,下班后及時檢查并關閉設備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閑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煙,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斗毆等,違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廠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并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愿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米廠公司用電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節木器加工車間規定
第一條工人應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衣冠整潔,不準穿拖鞋。
第二條在生產車間、施工現場,不準吸煙、生火、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線。
第三條嚴格按照廠部下達的生產任務單和施工圖紙進行生產,在生產、施工中逐步提高產品質量、更新產品樣式。
第四條木工在生產施工中,要做到高檔產品用優質木材,一般產品用一般木材,粗料細作,合理使用原材料。
第五條嚴格按規范化生產和程序施工。加工制作每件產品應做到堅固、外表美觀。
第六條在生產、裝修施工中應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生產成本,提倡節約有獎的原則。
第七條下料時應根據廠部下達的生產下料單的數量、數據合理下料,杜絕大材小用,長材短用的現象,保證木材的質量充分提高木材的使用率。
第八條各種木工機械設備由專人管理,專人操作使用,嚴格按章操作,機械起動前應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潤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在機械正常情況下,起動后應先預熱一分鐘左右,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工作人員精神要集中,操作應規范,送料要平衡,遇到木材有樹節的情況下,操作速度要放慢。
第九條帶鋸機應由專人負責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鋸大料時應時刻注意安全。應根據材料和鋸片的運轉情況,如木料過大加工時卡鋸應立即停機,擴大鋸口。操作時兩人配合要默契,下手配合好上手接料工作,手應離鋸齒10公分遠。
第十條機械操作人員工作時,一律穿緊袖工作服操作機械。
第十一條加強生產工具、機械設備管理工作,杜絕人為的損壞,如生產工具、機械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維修,保證機械正常運行。
第十二條生產車間、在外裝修的施工場地應保持整潔,下班前清理、打掃衛生,整理原材料,規整擺放,成品、半成品分類整理,擺放整齊。
第十三條加強車間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后各生產車間機械動力電源全部拉閘上鎖,所有車間關門、上鎖。
第十四條為了確保消防設備安全性能,生產車間配備的所有消防設備不得隨意動用,或作為它用。
第十五條員工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時,提倡比、學、趕、幫、超的工作作風。
第十六條員工在工作中應轉變思想觀念,改變不良現象,處處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熱情為客戶服務。
第十七條員工在工作中不推諉,積極、主動,工作中樹立上進心、事業心、責任心,嚴格要求自己。
★第二節木器廠營房、營具維修規定
第十八條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衣冠整潔,不準穿拖鞋。
第十九條在維修施工現場,不準吸煙、生火、私自亂拉亂接施工電源線。
第二十條在維修中,應做到逐步提高維修產品質量。修復復原工作做到美觀,嚴禁粗制濫造。
第二十一條嚴格按照學校營房部門所規定的項目做到合理安排、按時完成任務,在維修、施工中逐步提高維修質量檔次,做到滿意率在85%以上。
第二十二條嚴格維修規范和管理程序。維修每項物品時應做到堅固、外表美觀。
第二十三條按照學校營房部門下達的維修任務標準進行維修施工,不得超出標準,如超出維修項目標準時,做好收費和解釋工作。
第二十四條維修營房、營具工作任務較艱巨,關系到學校教職員工的切身利益,接到維修通知后,應積極、主動、準時、想方設法完成任務。
第二十五條維修營房、營具施工時,杜絕大材小用,長材短用的現象,充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證質量。
第二十六條營房、營具維修施工中,應用一般木材,盡量控制使用高檔材料,避免造成成本費用的增加,做到粗料舊料細做,合理使用各種原材料和小五金。
第二十七條各種維修機械設備由專人管理,專人操作使用,嚴格按規章操作,使用機械維修操作時工作人員精力要集中,操作應規范。
第二十八條加強維修工具、機械設備管理工作,杜絕人為的損壞現象,如生產工具、機械設備發生故障,自然損壞時應及時維修,保障機械正常運作。
第二十九條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安全措施,安全設施配套完整,穿好工作鞋進行施工。
第三十條維修營房、營具時,不得用所在單位的辦公桌、椅或其它物品當工作凳和施工腳手架用,不得損壞施工場所的各種原有設施。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后,及時打掃清理場地,保持整潔,將維修場所原有設施擺放整齊。
第三十二條員工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時,提倡比、學、趕、幫、超的工作作風。
第三十三條在營房、營具維修工作中應轉變思想觀念,改變不良現象,處處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熱情為客戶服務。
第三十四條在接受維修工作中不推諉,積極、主動、工作中樹立上進心、事業心、責任心來嚴格要求自己。
第三十五條及時向營房部門匯報營房、營具維修情況,與機關領導及時勾通,做好后勤保障服務工作。
第三十六條保證學校兩個假期的大量營房、營具維修任務的及時完成。
★第三節木器廠油漆車間規定
第三十七條工人應按時上下班,上班時不準穿拖鞋。
第三十八條在生產車間、施工現場,不準吸煙、生火、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線。
第三十九條嚴格按照廠部下達的生產任務進行施工,在生產、施工中逐步提高產品質量、更新產品的花色品種,嚴禁粗制濫造。
第四十條各種木器制品油漆時,根據木器產品的高低檔次合理使用油漆原材料,按高檔產品用高檔油漆,一般產品用一般油漆的規律進行施工,粗貨細做。
第四十一條調配油漆時應根據所需油漆的物品面積適當調配油漆原材料。計算準確,杜絕配料過剩,浪費原材料,充分提高油漆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證產品的質量。
第四十二條嚴格管理程序和按規范化生產,油漆產品應做到著色、著漆堅固,表面平整光滑、線條流暢。
第四十三條在生產、裝修施工中應嚴格控制油漆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降低生產成本。
第四十四條各種油漆原材料屬易燃易爆物品,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在生產中,按要求進行使用,不得違犯各種油漆使用規定,更不能違章操作。
第四十五條各種噴漆機械設備由專人管理,專人操作使用,嚴格按規范化操作,機械起動前應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潤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機械起動運轉正常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工作人員精神要集中,操作應規范。
第四十六條加強生產工具、機械設備管理工作,杜絕人為的損壞,如生產工具、機械設備發生故障,自然損壞時應及時維修,保障機械正常生產。
第四十七條噴漆操作時,一律穿緊袖工作服進行工作。
第四十八條生產車間,在外裝修的'施工場地應保持整潔,下班前清理、打掃衛生,分類整理油漆原材料,清洗干凈油漆桶、油漆刷子。成品、半成品分類整理,擺放整齊。
第四十九條加強車間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后各車間機械動力電源全部拉閘上鎖,所有車間關好門窗,上鎖。
第五十條為了確保消防設備安全性能,生產車間配備的所有消防設備不得隨意動用,或作為它用。
第五十一條員工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時,提倡比、學、趕、幫、超的工作作風。
第五十二條員工在工作中應轉變思想觀念,改變不良現象,處處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熱情為客戶服務。
第五十三條員工在工作中不推諉,積極、主動,工作中樹立上進心、事業心、責任心來嚴格要求自己。
★第四節木器廠門崗管理規定
第五十四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嚴格按照木器加工廠規章制度來執行門衛工作職責,愛崗敬業。
第五十五條當班時衣冠整齊,禮貌待人,熱情服務,接待好來所有來廠辦事人員。
第五十六條嚴格執行門衛物品放行手續,不符合放行手續的物品一律不允許放行,按制度行使門衛的權利,做好本職工作。
第五十七條加強外來車輛、人員的管理,不屬公司和木器廠的車輛一律不允許私自停放在公司和木器廠的場地,更不準在廠區內過夜。
第五十八條當班時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做好交接班記錄登記移交工作,按時、正點交接班。
第五十九條值班室是公司、木器廠的門面,室內要做到整潔、干凈,共同搞好門衛內務環境工作
★第五節木器廠員工獎懲規定
第六十條為進一步加強本廠所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轉變思想觀念、改進工作作風,強化內部管理,獎懲分明,提高員工的敬業愛崗精神和責任感,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確保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圓滿完成,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結合各崗位工作特點,制定以下獎懲規定。
第六十一條遵守木器廠各項管理制度,愛崗敬業,埋頭苦干,服務態度好,有突出表現者,每月獎勵50元。
第六十二條自覺遵紀守法,維護木器廠形象,挽回經濟損失、見義勇為者,視輕重給予獎勵。
第六十三條在生產中,愛護公共財產,對各類違法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每次獎勵50元,并通報表揚。
第六十四條對產品有發明創造,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有顯著成績者,每次給予獎勵100元。
第六十五條在生產中及時發現機械故障、報告或及時維修者,每次給予獎勵30元。
第六十六條在生產中節約原材料(含各種材料),按原材料價格發給30%節約獎。
第六十七條按單位要求及時完成任務或提前超額完成的各項任務指標者,每月獎勵50元。
第六十八條門衛保安員值班時衣冠要整齊,服務要熱情,對工作認真負責,嚴格落實出入廠物品的登記制度,有突出表現者,每月獎勵50元。
第六十九條不請假私自外出,不按時上下班,不按時歸宿舍,第一次批評警告,第二次罰款30元。超出3次以上者,予以辭退。
第七十條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無組織無紀律,無集體觀念者,每次罰款30元。
第七十一條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者,立即予以辭退。
第七十二條在生產和施工中應妥善保管好配發的維修工具及機械設備,無故造成工具及機械設備丟失者,照價賠償,并罰款50元。
第七十三條不按照操作規程或違章操作,將維修工具或機械設備無故損壞者,所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事故者,所需費用由當事人負責,同時罰款100元。
第七十四條不按時完成木器加工廠下達的生產任務,對產品的質量不嚴格要求,造成產品不合格者,按照產品原價格賠償,罰款50元。
第七十五條在生產施工時使用原材料計劃不準確,造成原材料的浪費,有時可用其它廢舊材料代替的,又不用,經查實,照價賠償所浪費的原材料,同時罰款100元。
第七十六條營房、營具維修人員對工作不認真、不負責,服務態度不好,維修質量差,造成單位或用戶投訴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七十七條員工私自利用木器加工廠生產工具及機械設備私自外出干活,每次罰款100元,并收回所加工的產品,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負責,同時予以辭退。
第七十八條在正常生產工作中,私自用木器加工廠原材料加工產品,謀取個人利益者,經查實,除加倍賠償原材料費用外,同時罰款100元,并立即辭退。
第七十九條私自把本單位的客戶介紹給外單位,向外單位索取回扣或介紹費,或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接客戶,和別人共同索取回扣,或以本單位名義,個人在外面開小公司承接業務,經查實,扣發工資、獎金,罰款300元,予以開除。
第八十條在工作和生活中,無故吵鬧打架者,引發事故,當事人除負責醫療費外,雙方各罰款100元。影響較壞者,予以辭退。
第八十一條偷竊他人財物及生產工具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八十二條為他人提供賭場、賭博工具,參與賭博者,每次罰款200元,并辭退,或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八十三條所有員工私自留他人在宿舍住宿,或在本人宿舍做飯、燒電爐,每次罰款50元。
第八十四條保安員當班時衣冠不整齊,動作不規范者,每次罰款20元。超出5次以上者,扣發全月崗位補貼。
第八十五條保安員值班時睡覺,不按時交接班的,扣發當月崗位補貼50元,并予以開除。
第八十六條保安員當班時,會客、擅離工作崗位者,每次罰款50元。當月超出兩次以上者,扣發當月崗位補貼100元。
第八十七條保安員在當班時,對出廠物品不執行檢查登記或未辦理物品放行手續,給予放行,每次罰款50元,并辭退。
第八十八條所有員工不遵守廠紀廠規者,在工作崗位上出勤不出力者,影響他人工作者,每次罰款50元。
米廠公司用電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廠干部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廠部每年頒發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并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我廠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反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后,頒發書面嘉獎證書并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并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范圍內公布。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廠部專業委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設備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志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廠部技術進步管理委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廠部組織發表并給予獎勵。對于優秀的成果,由廠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于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志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書面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經濟效益者,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廠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反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記過3、記大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并用。
第九條處罰范圍如下:
(一)違反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干私活、玩游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反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反供電業務規定,損害我廠利益的;
2、違反我廠行風建設有關規定,服務態度惡劣,與用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我廠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反操作規程,或業務生疏,或玩忽職守,發生生產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反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本人日工資200%;
(二)違反勞動紀律第1、2、3、4、5款者,違反一次扣30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違反請銷假規定,越權所批準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班組負責人及單位(部門)負責人每次100元;
(四)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不制止、不報告的,停發其一個月績效工資;
(五)違反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六)違反工作過失類第3、4款,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反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反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改革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類第4、5款的;違反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記過: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反職業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大過:受到記過處分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20天以內的;
(四)留用察看:記大過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2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記過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大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并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干部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廠部規定進行處理并報廠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并征求廠工會意見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監督執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廠人事部門征得廠工會同意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廠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其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認真聽取本人申辯。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得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廠長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后應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并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并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復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廠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米廠公司用電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工作次序,保證廣大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運輸生產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建立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貫徹執行國務院提出的“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指導思想,堅持區域(專業)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參與,全方位保證,達到對運輸生產全過程的安全進行不斷監控、逐級調整、及時反饋和有效激勵。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應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編制,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全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五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六條安全生產貫穿于運輸服務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區域(專業)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
第七條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八條公公司經理是分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各崗位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十條分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隸屬于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分公司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十二條分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經驗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三條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集團公司安保部是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對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歸口管理。
第二節組織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責
第十五條為搞好安全管理,集團公司成立了安全委員會,主任由公司董事長蘇俊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唐勇及安全副總經理伍成華擔任,其他安委會成員9人,負責集團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六條根據集團公司安全委員會的要求,公路客運分公司設立了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分公司經理XXX擔任,副組長由分公司安全副經理XXX擔任,成員有XXX、XXX、XX、XX、XX,負責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落實。其中,XXX、XX為專職安全員。
第十七條集團公司安委會主任職責:
1、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集團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2、支持總經理及部門經理行使經營管理決策和統一指揮運輸生產的職權,圍繞安全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總經理、部門經理責任制的實施。
3、經常深入基層、群眾,搞好調查研究,抓好安全典型,樹立榜樣,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事跡,表彰先進。
4、經常參加各種安全工作會議,及時掌握安全運輸生產情況和問題,切實做好員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5、監督各部門對安全運輸生產的履行情況和遵紀守法情況,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司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集團公司安委會副主任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
2、根據市場信息,不斷開拓,加強橫向聯系,降低成本消耗,減少事故發生,保證完成各項經濟指標和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3、抓好員工的政治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定期組織召開公司安委會和安全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經驗教訓,制定審批安全措施。
4、檢查督促各部門對安全責任的執行情況,參加特大、重大事故的勘察和分析處理。
5、經常深入基層,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并做好基層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安全隊伍建設,提高安全人員素質。
第十九條公路客運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執行黨和國家頒布的車輛技術管理制度等規定。
2、組織實施安全行車管理方面的措施,落實安全工作的全面檢查和考核,布置安全運輸生產活動。
3、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分析安全工作,為公司領導當好安全宣傳、教育和預防事故工作。
4、負責開展安全大檢查,監督安全法規制度的執行。
5、按照國家的法規、政策,調查、分析、處理各類事故,堅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預防事故的方案并組織實施。
6、組織開展安全運輸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運輸生產經驗,表彰先進。
7、按照“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養,計劃修理”的原則,建立車輛的保養和修理制度,制定有關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
8、負責監督檢查公司車輛的正常使用,把所有車輛管好、用好、養好、修好,為公司生產調度部門提供更可靠的安全運輸工具。
9、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做到記載及時、完整、準確,搞好車輛技術資料和安全技術資料的管理。
10、極配合上級安全部門,貫徹執行“安全質量第一”的方針,加強全員安全意識和法制教育、安全技術和愛車教育,搞好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再教育。
第二十條專職安全員安全工作職責:
1、宣傳、執行黨和國家、公司制定的有關安全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宣教為先”的方針,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崗位技術培訓和特殊工種的培訓。
2、在公司安委會及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安排主持各項安全檢查活動,檢查各部門執行安全運輸生產規程和文明生產、衛生情況,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運輸生產先進經驗,及時糾正和制止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的作業行為,隨時接受上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3、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察分析、處理結案工作,擬寫事故責任處理報告,建立事故檔案,按時填報安全事故報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事故索賠手續。
4、負責駕駛員的建檔管理和事故登記、里程統計、安全獎罰等安全業務,不定期上路檢查,糾正各種違章行為,做好路檢記錄,嚴格加強考核。
5、組織召開出車前例檢會、安全活動例會和事故分析,做好會議記錄,建立駕駛員檔案。
6、辦理駕駛員、車輛的年度檢審工作和肇事駕駛員的處理工作,保證運輸生產安全順利進行。
7、協助運調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技術檢驗和日常管理工作。
8、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組織管理事項。
第二十一條運調車管員安全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制定的運輸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制定的有關運輸法規,實施行政指揮調度、平衡運輸生產。
2、據公司的運輸生產計劃,制定實現計劃的措施和運輸質量安全保障措施,統一調度公司運力,做好車輛營運證、養路費、牌照稅的經辦工作。
3、加強運輸質量和安全監督檢查,不斷提高運輸生產質量和服務質量,為旅客排憂解難,并受理有關運輸業務問題。
4、調查、處理服務質量事件,建立服務質量事件檔案。
5、制定公司客運旅游包車規定,并嚴格把關實施,確保包車營運安全。
6、根據客運市場變化情況,適時提出班線新增計劃,并實施考查、新增申辦工作。
7、根據客運線路通行條件,適時優化客運線路,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8、執行上級部門及公司制定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做好車輛的技術建檔和使用管理,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車輛運行、保修、肇事等有關資料。
9、教育和督促駕駛員遵守操作規程,做好愛車例保工作,管好、用好、養護好車輛,組織和開展群眾性的愛車、節油、節胎等專業技術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10、按期組織安排車輛、機械保養和維修,并會同安全員定期做好車輛例保質量檢查及技術等級鑒定工作。
11、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運調、車管及安全生產管理事項。
第二十二條內勤安全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公司宣傳網絡,根據運輸生產和各項中心任務,經常向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制度教育及職業道德規范教育。
2、配合有關部門,及時向公司領導提供駕駛員、修理人員和增駕人員的培訓計劃,并保證實施。
3、搞好宣傳報道工作,對安全運輸生產中出現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問題予以及時報道,護正除邪。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使駕駛員安心工作、專心開車、無后顧之憂,確保安全無事故。
5、做好辦公區域保潔、防盜及消防安全工作。
6、做好公司文件收發及安全資料歸檔工作。
7、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組織管理事項。
第二十三駕駛員安全工作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及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肮ぷ?,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牌、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確保行車安全。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7、遵守勞動紀律,樹立優良的行車作風,維護社會公德,向一切歪風邪氣作斗爭。
8、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公司安全行車規定,切實做到“十堅持“、“九不準“。十堅持:1、堅持中速行駛,不開英雄車;
2、堅持各行其道,不開霸王車;
3、堅持文明禮讓,不開斗氣車;
4、堅持安全第一,不開冒險車;
5、堅持預防為主,不開僥幸車;
6、堅持二嚴律己,不開違章車;
7、堅持三勤例保,不開帶病車;8、堅持四慢五掌握,不開盲目車;
9、堅持勞逸結合,不開疲勞車;10、堅持顧客至上,不開缺德車。九不準:1、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玩耍;
2、不準光腳和穿拖鞋開車;
3、不準超速和超載;
4、不準疲勞和帶病駕車;
5、不準駕駛技術狀況不良和與駕駛記錄不符的車輛;
6、不準飲酒后開車;
7、不準動用營動車輛私帶學徒學車;8、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外單位司機及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9、不準裝運易燃、易爆、有毒及客貨混裝。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一節駕駛員管理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參加有關培訓部門的培訓學習,經公安車管機關考試合格,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然后由公司技安部門或專職安全員審查考核認為能勝任駕駛工作,簽出意見并辦理公司資格審查證后,才能上崗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相符的車輛。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考聘程序如下:
1、由駕駛員本人向公司技安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提交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并按要求填寫“駕駛員上崗資質審查表”;
2、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年齡、履歷、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情況進行初審;
3、初審合格后,由專職安全員或公司指派的其它安全勤務人員到重慶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網(www.cqjg.gov.cn)查詢其違法計分及事故情況;
4、由公司安全分管領導或指派的專職安全員對其進行路面駕駛考核;
5、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辦理公司“駕駛資質審查合格證”并實施上崗安全培訓后方能上崗駕駛。
第二十六條凡有下列情況的駕駛員一律不得駕駛員本公司車輛:
1、年齡或身體健康不適合從事營業性駕駛工作的;
2、三年內發生過重大以上責任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3、駕駛證及從業資格證準駕車型不符合實際駕駛車輛要求的;
4、在一個計分周期內計分滿12分未消除的;
5、累計有三次交通違法行為未接受處理的;
6、被計入行業或其它運輸企業黑名單的;
7、其它原因不適合駕駛本公司營運車輛的;
8、對勞改或勞教釋放人員慎重錄用。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資審證”、月檢卡及其他有關證件。
2、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3、凡培訓駕駛員,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公司專職安全人員同意,駕駛員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一經查出,責令其換駕轉乘、書面檢查、扣車停運或開除處理。
4、嚴禁酒后駕車,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駛,不開英雄車、不開帶病車。
5、駕車時不準打手機、吸煙、閑談和吃東西,不準穿拖鞋駕車,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疾病或疲勞時不準駕車。
6、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車門未關好不準起步行車。
7、駕駛員駕車靠站時必須減速慢行,并依次進出車站,不準賴站、滯站。
8、嚴格按照核定線路運行,不準越線、繞線運行和中途調頭運行。
9、認真學習,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參加檢審。
10、嚴格遵守公司駕駛員的崗位規范,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交通運輸管理條例》及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凡屬下列情形,由公司專職安全員作出停駕、開除決定,報公司領導批準:
1、發生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3、滿足本管理規定第三條的條件之一;
4、不符合安全駕駛條件。
第二節車輛管理
第二十九條未實施完全公司化經營前,公司暫采取單車承包經營模式。即:由公司自籌資金,統一確定車型,統一購買車輛,辦齊營運手續后將一定期限內的經營權發包給承包者經營的一種模式。
第三十條為降低安全風險,司屬各營運車輛必須按公司要求購買保險。最低保險項目及保額為:車身險(按車輛購置價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50萬元)、乘座及承運人責任險(不低于30萬元/座)、新增設備險。車輛保險由公司統一辦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三十一條司屬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其技術等級和類型等級應符合所運行線路要求。
第三十二條運調車管員應認真詳細的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車輛技術檔案,負責車輛及其證照的審驗工作、類型等級、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協助并督促修理廠、駕駛員定期按時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十三條所有營運車輛每月必須強制停運一天實施車輛保養;車輛“保養日”計劃由運調車管員負責擬定并監督實施;車輛二級維護、月檢及年審按公司《車輛二級維護、月檢及年審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司屬營運車輛外出包車按公司《包車客運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節車證管理
第三十五條車輛的牌照、線路牌及各種車證是車輛行駛、營運的法律證書,車輛上路行駛(營運)時隨車攜帶,以便有關執法機關隨時檢查。
第三十六條車輛的有效證、照,駕駛員應妥善保管,不得污損和任意涂改,如有損壞或遺失,由當事人向公司提出書面報告,填寫補證申請,專職運調車管員向有關方面辦理補證手續,補證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擔。
第三十七條申請補證要說明補證原因,不得弄虛作假,如因肇事或違章扣證,當事人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要求專職運調車管員協助補證,被有關單位查出,將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
第三十八條承包人領取車輛證照時應向公司繳納線路牌押金1000元。
第四節安全行車規定
第三十九條出車前做到:
1、了解任務、道路、現場和氣候情況,根據本車技術狀況和各種不利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2、檢查汽、柴油、機油、輪胎氣壓是否適當,各部安全件、轉向系統、制動、燈光、喇叭、雨刷、倒車鏡裝置、行駛證、駕駛證、養路費發票、車輛牌照、保險證、票據等是否安全有效。
3、起步前繞車一周,查看車前、車后、車上、車下有無障礙,鳴號低檔起步,按順序增檔。嚴寒季節,發動車輛時應慢轉緩加油息速運轉3~5分鐘,低檔運行500米左右,再逐步增加檔行駛。
第四十條行駛中途做到:
1、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如遇持長下坡,需中途休息,使制動部件不致產生高溫二失效。
2、不開“英雄”車,不強行超車,不客貨混裝,不僥幸繞道通過,不帶思想包袱開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
3、堅持中速行車,堅持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堅持各行其道,合理操作,堅持文明生產,團結協作。
4、轉彎做到減速鳴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狹路、陡坡及繁華地區,行人稠密地點慢行;遇有人、畜牧和其他障礙物慢行;進出車站、車場、下客慢;情況不明、視線不良慢;讓車、超車、會車慢。
5、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交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通過沒有欄枰和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6、駕駛員不準穿拖鞋開車,女駕駛員不準穿高根鞋開車。
第四十一條車輛收車后做到:
1、完成營運收車后,應服從安全員的檢查,如實反映車輛的技術狀況,認真排除機件故障。
2、保養、清潔車輛,加足汽(柴)油、機油、水,堅固各部螺絲,潤滑轉動機件,嚴寒季節需將冷卻水放盡,才能離開車輛,防止凍壞發動機。
3、停車后,應拉緊手制動,掛上一檔或倒檔,關好車門,放好三角木,檢查好車輛位子是否牢固,做好保衛工作。
第五節交通違章與違章肇事處理
第四十二條司屬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強化交通安全意識,下大力氣杜絕違章行為,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三條凡計分滿12分或三次違章未接受處罰的,一律強制停運七天,待消除計分或接受處理后方可重新上車。
第四十四條凡在三年內有兩次計分滿12分或多次違章不聽勸阻的駕駛員,一律進入“黑名單”,嚴禁再次進入營運駕駛員了隊伍。
第四十五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責任明確、經濟損失小、無人員傷亡可適用交警隊簡易程序處理的輕微事故,駕駛員應及時通過協商解決,盡快恢復交通;若不能協商一致或不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事故,應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公司領導,由公司出面協助處理。
第四十六條公司相關管理人員接到駕駛員事故報案后應根據事故情況,第一時間通知交警隊、醫院、相關保險公司,并組織安全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第四十七條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公司相關管理人員在接到事故報案立即(三分鐘內)通知公司領導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并在十分鐘內通知交通局及相關部門。
第四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在當日內寫出事故經過上報集團公司安保部及分管副總經理;由公司領導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
第四十九條事故結案后,負責事故處理的人員須將所有索賠依據整理好,交給分公司安全經理審核后,由公司內勤人員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所有索賠資料均須備份存檔。
第五十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按下列標準收取車輛事故管理費:
1、駕駛員負全部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8%收取;
2、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6%收??;
3、駕駛員負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4%收取;
4、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收取。
第六節獎勵與處罰
第五十一條公司依照各崗位安全、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獎勵與處罰。
第五十二條分公司專職安全管理崗及專職運調車管崗納入集團公司績效考核重點崗位,其績效值比一般崗位高。
第五十三條集團公司每年撥付??钣糜诎踩己思鞍踩劷鸢l放,其發放標準按集團公司與各崗位簽訂的安全目標考核責任書確定。
第五十四條對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造成公司財物或形象損失的員工,由集團公司依照公司相關規定給予其警告、記過、降薪、除名等處分。
第四章生產安全管理
第五十五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是公司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所有員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政策及規定,嚴格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第五十六條凡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有嚴重危險性的車輛、車庫和其他辦公、作業場地,員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到嚴重危及生命的情況,員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第五十七條公司的新員工以及到公司學習、培訓、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未經安全教育,不準參加客運營運或單獨操作。
第五十八條機動車駕駛員屬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憑證操作。
第五十九條工作前,必須按規定和技術要求備好安全防護用品;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交由他人操作。
第六十條公司運輸生產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員工應與一切違反《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作斗爭。
第六十一條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范設置齊全,不準隨便動用,安置地點周圍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暢通。
第六十二條發生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向領導報告。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十三條消防工作的職權:
1、安委會消防專干有權對本公司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及防火工作進行安排、檢查督促、提出隱患整改意見。
2、有權對本公司內各部門及任何人的違章生產和違章作業及違章經營帶來的消防隱患提出及采取停產停業整頓和給予處罰。
第六十四條消防工作的任務:
1、組織員工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法規,嚴格遵守消防管理和消防條例,辦好消防宣傳欄,每年不少于六期。
2、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生產用火,冬季烤火的管理制度,同時建立公司重點部門的防火檔案,對重點防火部門要做到人、責、職管理分明,落實防火措施。
3、應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全公司的各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節假日全面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見,落實好整改措施。
4、組建好公司各部門及駕駛員義務消防隊伍,應每年組織好義務消防隊員的學習和集訓。
5、每年應開展二次消防實踐學習,讓每個義務消防員都能全面掌握消防滅火知識和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第六十五條消防管理與防范消防工作
1、消防工作突出在一個“防“字,而”防“落實在管理上,故應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認識,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
2、公司成立黨政一把手負責,有主管領導分工的消防領導小組,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布置和安排,加大消防工作的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消防違章行為以及火災事故責任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3、緊密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的各項工作安排,扎扎實實的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要把一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中,加強保衛執勤人員工作責任心。
4、加強對消防經費和消防設施的落實,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和按時更換維修消防滅火器,保證消防器材的良好性,以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
第六章安全管理監控措施
第六十六條堅持安全例會制度:
1、分公司每周一下午組織分公司管理人員召開一次安全周會。
2、分公司每月定期(26、27日)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及駕駛員參加的安全月會。
3、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
第六十七條堅持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思想教育是一項長期的、經常性的工作,是保障安全運輸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部門必須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必須做到:
2、研究工作時,研究安全工作;布置工作時,布置安全工作;檢查工作時,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時,總結安全工作。
3、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對駕駛員每季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課(職業道德、技術操作、事故分析)。公司每季出安全宣傳欄、墻報、黑板報1~2期。
第六十八條堅持事故分析會制度: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必須經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召開事故分析會議進行分析、定性、處理。
2、事故分析會議,必須有發生事故駕駛員如實填寫的事故經過報告單,專職安全員出示的事故現場示意圖和處理意見,方能參加會議。
3、事故分析會議,由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具體情況,統一召開,各專職安全員必須參加。
第六十九條堅持安全檢查制度
1、駕駛員在每次出車前,運行中和收車后對車輛進行例保作業,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屬于駕駛員作業范圍的,應由駕駛員立即排除方可運行。屬于修理范圍的應限時修復,不許帶病行駛。
2、公司專職安全員每天必須上路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車輛技術狀況檢查,每月至少與每臺車見面兩次以上,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
3、分公司領導每月至少上路抽檢一次,重大節假日必須上路檢查。
4、公司按上級部門要求實施“人盯車”包線包車安全管理;包線包車安全管理員每月至少要對所包車輛檢查一遍。
第七十條堅持交通、工傷事故報告制度
1、嚴格執行國務院和上級有關工傷事故管理規定,及時準確掌握已、未遂事故情況,總結教訓,研究事故發生規律,必須加強工傷事故的報告、調查、統計分析和處理,采取預防措施,實現安全運輸生產,提高經濟效益。
2、公司員工在辦公區域內,從事工作有關的勞動,發生喪失勞動能力滿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稱工傷事故。
3、工傷事故分類: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容器爆炸等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和其他傷害。
4、工傷事故報告:如發生工傷事故,所在部門必須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安全部。輕傷者在三日內填寫“事故登記表”上報,重傷以上事故要拍照上報、存檔。
5、發生重傷、死亡、多人事故,特別重在傷亡事故,在當天內迅速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市紀委、市勞動局、檢察院和市總工會。
6、員工受傷不休息或歇工不足一個工作日,應填寫“工傷事故登記表”報車管部進行分析,不作工傷處理。
7、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并做好統計分析工作,建立事故檔案。
8、發生事故必須進行調查、分析;重傷、重大未遂事故由車管部組織調查、分析;死亡、重大傷亡,特別是重大傷亡事故由公司組織調查分析,并請上級主管部門、市紀委、勞動局檢察院、總工會等部門參加。
9、傷亡事故一般應在二個月內結案,特別情況不得超過三個月;重傷、多人事故由上級部門批準結案;死傷事故由勞動局、檢察院批準結案。
10、凡發生責任工傷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除不作工傷處理外,并應對隱瞞事故者予以經濟制裁。
第七十一條堅持駕駛員、車輛年檢年審制度
1、思想統一,政令統一,標準統一。人員要集中學習,車要逐輛上臺,做到情況明,底子清,合格者上路,偽劣者淘汰。
2、駕駛員必須參加安全學習培訓合格后才能年審,尚未換證的駕駛員,待其換證后才能審驗、年審簽證。
第七十二條堅持“安全一票否決”制度
1、實施“安全一票否決”能強化領導和全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制止“三違”現象,預防事故的發生,促進生產安全。
2、安全一票否決為運輸生產過程的否決和評先表彰、晉升晉級時否決兩大類。
3、運輸生產過程中安全一票否決,原則上由專職安全監督人員負責實施否決權,對(三違)現象,凡本公司員工都有權予以現場制止,制止無效時,可報告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或進行舉報。
4、評先表彰,晉升晉級時的安全一票否決由公司安委會實施否決權。
5、安全一票否決的范圍:
(1)、運輸生產過程中必須制止和否決的范圍:
A、超重超長運行、客貨混裝。
B、酒后開車或駕駛帶“病”汽車運行。
C、疲勞駕駛汽車。
D、不堅守工作崗位,擅離職守。
E、上班作業不按勞保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F、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法令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2)、評先表彰、晉升晉級安全一票否決的范圍:
A、一般事故全責,主要責任者,大事故以上的所有責任者在考核期內不評先表彰,不作為獎勵晉級的對象。
B、大事故的責任者,重大事故以上所有責任者在考核期被不能晉級獎勵。
C、發生一般事故以上的責任小組,發生大事故以上的部門不能評先進集體。
D、凡因事故受到行政處分的,根據所受處分的結果,按有關規定結合本辦法處理。
6、安全一票否決方式:
(1)、運輸生產過程中違章作業、違紀行為予以現場制止,停止作業,進行現場整改,直到符合安全為止。
(2)、對運輸生產過程中的違章指揮拒絕執行。
(3)、對事故有關責任者,嚴重的“三違”行為,不評先表彰、不晉升晉級。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由XX集團有限公司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有抵觸之處,以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為準。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路客運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米廠公司用電規章制度 篇6
為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防止嫌疑腐敗,加強職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產車間的廠務公開工作,根據《公司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車間廠務公開的項目
1、生產車間與公司總部及生產車間之間簽訂的承包合同兌現情況,每年公開一次;
2、年度生產經營指標及完成情況,產品銷售和盈虧情況,每季度公布一次;
3、安全生產情況(包括各類事故、障礙)和勞動保護措施,每季度公布一次;
4、車間管理費用開支情況,每季度公布一次;
5、貫徹落實公司職代會決議,車間內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車間重要規章制度(包括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車間制定的工作計劃和完成情況及時公布;
6、職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況、獎罰原因和數額明細情況,每月公布一次;
7、職工獎金福利分配、內部津貼補貼的發放情況及時公布;
8、物資采購制度執行情況包括價格、數量、質量、廠家、責任人等,每季度公布一次;
9、職工年度考核的辦法和結果,評優評先的程序、標準和結果,每年公布一次;
10、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每年公布一次;
11、其他需要公開的項目按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的內容及時公開。
二、車間廠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廠務公開欄進行公開并做好記錄歸檔備查;
2、召開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座談會或班組長會,報告廠務公開的項目內容。
三、車間廠務公開的有關要求
1、各車間黨支部要提高對廠務公開工作的認識,把廠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執行廠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主動做好站車間廠務公開工作;
2、車間黨支部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本車間廠務公開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把好審核關,保證公開的內容客觀、真實。
3、公開時間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開的項目要及時、具體、清楚,讓職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征求職工對車間廠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研究整改;
5、每年進行一次廠務公開的自查總結,并于12月20日前將本車間廠務公開工作總結報公司工會。
米廠公司用電規章制度 篇7
1.倉庫是企業的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2.倉庫設置要根據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行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3.為了使公司的倉庫管理規范化、保證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的一些具體情況,特定本規定。A。物料驗收入庫
4.外購物資到達后,由倉庫倉管員根據送貨單所開列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核對后收貨,并填制“來料通知單”一式四份(經倉管員簽字后的“進料驗收單”,一聯由倉庫留底,一聯交報關組,一聯由業務部門交給財務部,一聯交品質部)。物料驗收合格后,倉管員憑送貨單所開列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檢驗單各欄應填寫清楚,并隨同送貨單交財務部做帳。
5.企業自身生產的產成品入庫,須有質量管理部門出具的產品質量合格證,由車間物料員送交倉庫的倉管員,物料員根據入庫情況填制“入庫單”一式二份,雙方相互核對無誤后須在“入庫單”上簽名,簽名后的入庫單一聯由倉庫作為登記實物帳的依據,一聯交生產車間作產量統計依據
6.委托加工材料和產品加工后的入庫手續比照外購物資入庫手續進行辦理,并在外發加工登記薄”上予以登記。
7.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后領用的制度。因生產需要而直接進入生產車間的外購物資或以完工的委外加工材料,應同時辦理入庫手續和出庫手續,以準確反映公司的物資量。
8.車間余料退庫應填制退料單一式三份,并備注欄內詳細說明原因。如是月底的虛擬退料,則在辦理退料手續的同時,辦理下月的領料手續。
9.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10、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倉管員應負失職的責任。
11.物資入庫,倉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料交接本上本上的要求簽字,應當認識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對于物資驗收入庫過程的有關數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的現象倉管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并視其程度報告上級主管。
12.驗收中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上級領導處理,送貨單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送貨單均應向部門主管反映查詢,直至消除懸事掛帳。B。物料發放
13.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料。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材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倉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14.領料單應填明物料編號、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或物料用途,部門主管和零料人簽名,屬計劃內的物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應的物料應符合限額供應制度;屬規定審批的物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領或生產損耗物料領料人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15.調撥物料時,應該由部門主管和經理同時簽名后,倉管員方可發料。
16.對于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采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另折的,本著節約的原則,都應另折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7.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接料生產車間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18.發往外單位委外加工材料,應同樣辦理出庫手續,但須在出庫單上注明,并設置“發外加工登記薄”進行登記。
19.對于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領料事項、倉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并視其程度報告部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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